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加强

2019-04-28 23:24:35  来源:新华网  


[摘要]在目前全国人大审议的专利法修正案中,规定了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记者张泉)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28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2018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发生一系列根本性变革,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加强。

  申长雨表示,去年我国实现了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集中统一管理,实现了综合执法,有力提升了知识产权执法效能。2018年,专利行政执法办案7.7万件,同比增长15.9%;查处商标违法案件3.1万件,案值5.5亿元。

(社会)国新办举行2018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发布会 

4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赵刚、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介绍2018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并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 潘旭 摄

  与此同时,我国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迈出重要步伐。4月23日公布的商标法修改决定,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最高赔偿额提高到了五倍,在国际上达到较高水平。在目前全国人大审议的专利法修正案中,规定了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进步明显,这有利于加强知识产权的源头保护。”申长雨表示,2018年我国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缩短至6个月,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10%,全年累计减免专利费用58.6亿元。未来,我国仍将进一步推动审查质量、审查效率大幅提升。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37个部门建立了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让严重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侵权行为产生了极大震慑。

  “知识产权保护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申长雨表示,希望通过国际合作,加强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沟通对话和合作交流,共同打击各类侵权行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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