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新闻网讯 近期,延安市宝塔区森林火灾以及其他破坏森林资源案件频发,宝塔区森林公安局持续发力、集中打击,再破2起涉林刑事案件,刑事拘留3人,行政拘留1人。
4月5日,李渠镇周家湾村村民马某某在木瓜沟上坟烧纸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李渠镇政府工作人员和周边村民及时灭火,11时许将明火扑灭。正在此时,高某来到木瓜沟山上烧纸,再次将荒草引燃,发生二次森林火灾,由于当天风势较大,火势四处蔓延,李渠镇政府再次调集工作人员以及周边村民共计100余人上山救火,经过4个多小时的全力扑救,山火全部扑灭。马某某和高某被政府工作人员送至李渠派出所接受调查,当晚案件移交至延安市宝塔区森林公安局。
宝塔森林公安成立专案组,并聘请林业工程师参加,在李渠镇政府的全力配合下开展火灾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经鉴定:高某过火地类为有林地,过火面积39.5亩,被依法刑事拘留。马某某过火地类为灌木林地和疏林地,被依法行政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4月17日,该局又接姚家坡林场移交案件称:赵某某和郭某某二人在国有林区盗伐柏木,人赃俱获。经查,自2019年4月13日至16日,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伙同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姚家坡国有林场167林班15小班盗伐国有侧柏16株,截成2.3米长共计17根。经鉴定,被盗柏木材积为0.957立方米、折合立木蓄积3.19立方米,已达到盗伐林木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和郭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4月18日,赵某某和郭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宝塔区看守所。
4月份以来,宝塔森林公安共查处各类涉林案件8起(含森林火灾案件7起),其中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2人,行政处罚4人。(贺鹏飞)
编辑: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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