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交警三大队严管重罚清除隐患

2019-04-15 10:29:21  来源:各界新闻网-各界导报  


[摘要]  各界新闻网讯 近日,榆林交警三大队小纪汗中队民警在辖区刀红路65KM处道路巡查时,查获一起弓*民驾驶证已吊销仍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号牌为陕KA9**7、挂车无号牌的红色福田牌...

  各界新闻网讯 近日,榆林交警三大队小纪汗中队民警在辖区刀红路65KM处道路巡查时,查获一起弓*民驾驶证已吊销仍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号牌为陕KA9**7、挂车无号牌的红色福田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给予驾驶人弓*民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达到报废状态陕KA9**7红色福田牌重型半挂牵引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榆林交警三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清除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风险隐患。以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管理为重点,严格执行“六个必查规定”(必查驾驶人、必查机动车、必查保险凭证、必查超员、必查疲劳驾驶、必查未系安全带)。通过公安综合应用平台查询、车驾管档案核查、缉查布控系统、安全隐患曝光等多种方式,在村镇、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派警力,设立检查站点,采取错时巡逻、交叉巡逻等方式全力加强对辖区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营转非”大客车、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监管。

  为了助力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工作的开展,有效震慑隐患清零工作所涉责任人员,在全市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歼灭战期间,大队对于查获的涉及清零驾驶员及车辆的无证、准驾不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从重处罚;对于涉及清零驾驶员及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一律从速从重从严处理,并责令关联车主及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通过从严从重处罚交通违法当事人及交通事故责任人,倒逼隐患清零工作所涉责任人员主动、积极配合清零工作,给公安交警部门清零工作的有力支持。

  相信通过三大队全体民警的努力,我们一定能打赢隐患清零歼灭战,从而使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做到人人遵守交规,从源头上筑起交通安全防护网。(白玉凤)

编辑: 高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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