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司法局举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宣誓仪式

2019-03-29 15:19:02  来源:各界新闻网  


[摘要]  3月29日上午,咸阳市司法局举行2018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咸阳考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宣誓仪式。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戴建强同志出席并做了重要讲话。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代表做了表态发言,新闻媒体对宣誓仪式进行了采访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力。...

  3月29日上午,咸阳市司法局举行2018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咸阳考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宣誓仪式。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戴建强同志出席并做了重要讲话。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代表做了表态发言,新闻媒体对宣誓仪式进行了采访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力。

  2018年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开端之年,从2018年开始,国家司法考试正式更名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只是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需要通过该考试,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法律类仲裁员也需要参加并通过考试。2018年也出台了新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实施办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大纲》及报名条件。2018年,咸阳市共有1306人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人员坚持“从严治考、规范管理、热情服务”总原则,将各个环节“做实、做细、做到位”,实现了考务工作“六个百分之百”,真正发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法治人才选拔领域的“入口关”作用,全面保证了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顺利实施,有329人成绩合格,获得司法部授予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共313人、C证共16人,通过率达到25%,报名人数以及考试通过率均创历年最高。

  局长戴建强在讲话中指出:建立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宣誓制度,对于推进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法律职业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参加宣誓的法律职业资格证获得者要时刻牢记:一要树立法律职业人的崇高荣誉感。二要培养法律职业人的强烈责任感。三要增强法律职业人的神圣使命感,自觉接受法律和社会监督,把外在的法律规范、职业要求内化为发自内心的自我约束,更加坚定地担负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

  实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宣誓制度,是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执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精神,推进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希望获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要以宣誓仪式为契机,站在新起点、立足新岗位,切实增强法律职业人员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为推进咸阳的法治建设进程做出积极贡献。(沈盼 通讯员 杨渊)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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