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滴滴时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受伤需送医治疗,司机将自己银行卡交给乘客垫付相关费用,看病结束后乘客却不还卡,也不退还垫付的医药费。
司机:事故责任不在我,我只是垫付医药费
丁先生是一名滴滴司机,2017年10月11日上午11时50分,他载着刘女士和其儿子小王,在西安市龙首村十字发生交通事故,“那天天气在下雨,我沿未央路由北向南行驶,肇事者田某的车辆在变道行驶,两辆车发生相撞。”事故发生后,当时仅有3岁的小王伤情较重,丁先生就将他的信用卡和银行储蓄卡交给刘女士,让刘女士先带小王去医院看病,而他在原地保护现场,等待交警前来处理。
2017年10月12日,西安市交警未央大队事故中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1月16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从认定书上看到,2017年10月11日上午11时50分,田某驾车沿未央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龙首村十字北侧200米老三届门口变道时,与同向行驶至此的丁先生车辆发生碰撞,致使乘客刘女士、小王受伤,田某应负全责。
丁先生说:“事故发生后,刘女士带着儿子小王去西安市工会医院看病,看病治疗用的是我卡上的钱。”丁先生还说,随后刘女士与田某对赔偿问题进行协商,最后协商为田某赔偿刘女士及小王所有的检查治疗及后续复查治疗等费用,共计1万5千元。
丁先生表示,由于那段时间他比较忙,没有参与刘女士与田某之间的协商过程,“当我得知他们协商出结果了,我就希望刘女士把我之前垫付的3千多元和两张银行卡还给我,但是遭到了拒绝。”丁先生最后一次联系刘某是2018年2月8日,随后他便带着孩子去广西上学,直到2018年8月回到西安,他垫付的3千多元也没有要回来。
乘客:事故有司机的部分责任,3千多元是赔偿不是垫付
1月15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刘女士,刘女士说:“2017年10月,我和儿子坐他的车发生了交通事故,我儿子当时只有三岁,右锁骨骨折,我也有点轻伤。从我儿子治疗到和肇事方田某协商完毕,司机丁先生一直都没有出现过。”
刘女士说,她希望田某赔偿住院费、治疗费及误工费总共2万元,“田某当时说丁先生已给我赔偿了5千元,所以只赔偿1万5千元,当我和田某达成协议后,这时丁先生出现了,让我还他垫付的费用。”刘女士表示,丁先生卡里的钱已用作治疗费,用完后卡已扔掉,“我坐他的车出了事,这3千多元算作赔偿,怎么又让我还给他?”
由于当时肇事者田某已怀孕,此事由她哥哥刘先生代为处理。刘先生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田某紧急联系保险公司介入,“保险公司报销了车损等费用,住院费、检查费等最后由双方协商,达成赔偿1万5千元的协议。”
律师:肇事方应负全责,司机可通过法律渠道主张权利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朱长江认为,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可知,肇事方田某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刘女士及小王相关医疗费用应由田某承担。朱长江表示,由于司机丁先生不承担本次交通事故责任,所以刘女士认为是赔偿费用的3千多元是不当得利,丁先生可以通过法律渠道向刘女士主张权利。
记者 尤洁
编辑: 罗亚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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