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资质荐股收费近500万 男子因非法经营罪获刑

2019-10-15 10:58:08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摘要]男子将自己包装为“股神”“大师”并推荐股票,牟取不正当利益,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原标题:无资质荐股收费近500万 男子因非法经营罪获刑

  男子将自己包装为“股神”“大师”并推荐股票,牟取不正当利益,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近日,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经营罪案件。

  2013年7月,待业在家的65后男子黄某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开办证券培训、咨询课程,非法牟利。黄某在网络上发布证券讲解视频、宣传照片等,谎称其本人是著名证券投资家、北京证券首席讲师、北京大学客座教授,宣称其推荐的多只股票市值翻几倍等,吸引网友缴纳会员费人民币29800元,加入其在网络上开办的“精英操盘实战班”。听到如此高额的回报率,不少投资者都颇为心动,纷纷掏出腰包付费听课。之后黄某便在QQ群、某网络视频平台中为缴费会员讲解、分析股票K线图,讲评相关个股及大盘走势,向会员分析、讲解多只股票买卖时间。

  期间,为扩大会员规模,增加课程可信度,黄某注册成立福州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但公司经营范围不包含证券服务业务。随后,黄某便以福州某传媒公司名义在福清市某酒店开展“福清高峰论坛”讲座,并通过网络宣传吸引网友参加。黄某在会场向参会人员讲解、分析、推荐股票,吸引参会人员加入其在网络开办的“精英操盘实战班”。但按照黄某的指导,大部分会员买卖、持有股票后皆损失惨重。

  2019年4月11日黄某被公安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截止案发之日,黄某先后收取168名网络会员缴纳的培训费共计人民币4994800元,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700000元。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违反国家证券法律法规,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扰乱市场秩序,数额达人民币4994800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编辑: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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