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11时许,紫阳县高桥镇辖区居民邓某来到派出所称:其在高桥桂花树安置点小区公路边捡到一手提包,在现场一直等不到失主,所以来到派出所,希望通过民警找到失主。
民警了解情况后,通过包内的一张临时身份证查询到失主可能是高滩镇居民,随后通过高滩派出所联系到失主李某,13时许李某赶到高桥派出所,说他当时乘坐摩托车时不小心将手提包遗失,民警通过包内物品及身份证信息、照片比对,确认李某为失主,后将提包归还给李某,当失主从民警手中领回丢失的提包后,连声道谢,对派出所民警高度负责、热情服务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刘成军 唐正坤)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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