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延安讯(记者 贺秋平)5月31日,在延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华商报记者获悉,自2018年以来,延安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62件,处理19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53人,涉及充当黑恶“保护伞”问题4件4人。
2009年至2017年,吴起人闫宏伟先后纠集狱友及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强占干股、收取保护费、开设赌场,聚敛大量财富,逐步形成以闫宏伟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吴起县公安局民警宗佰顺、田韬,明知尚保磊、赫俊繁及杨勇系闫宏伟组织的成员,仍收受好处费,在三人开设赌场时提供查处信息情报,并提供非法保护。黄龙县法院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分别判处宗佰顺、田韬有期徒刑三年、二年六个月。
该案是延安市第一宗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延安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市扫黑办副主任苗延宏介绍,对吴起县公安局民警田韬、宗佰顺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对为涉黑人员通风报信的黄陵县公安局看守所民警张华龙、刘世龙分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黄陵县公安局副局长和看守所所长、教导员、副所长等5人,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编辑: 罗亚秀
以上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网只是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稿酬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电话: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