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被非法社会组织“高大上”的名头忽悠了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为你支招

2019-05-31 09:23:27  来源:各界新闻网-各界导报  


[摘要]5月21日,省委宣传部与省委文明办共同举办“加强诚信陕西建设提升诚信建设水平”第三场系列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副巡视员朱圣根、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春福通报全省非法社会组织和慈善捐助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情况。...

  □ 记者 张宝勤

  5月21日,省委宣传部与省委文明办共同举办“加强诚信陕西建设提升诚信建设水平”第三场系列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副巡视员朱圣根、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春福通报全省非法社会组织和慈善捐助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情况。

  李春福介绍说,一些非法社会组织未经依法登记,擅自使用社会组织名称,以服务国家战略、对接资金项目、颁发奖状证书等方式进行非法敛财,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还有的以“维权”“宗教活动”“民族关系”等名义开展活动,蛊惑人心、煽动群众,必须依法坚决打击。为此,省民政厅组织各级民政部门在5月份开展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非法社会组织和非法集资的危害、特点、辨别方法和举报方式,积极与宣传部门对接加强宣传,阻断非法社会组织的传播途径。

  如何正确判断社会组织是否为非法社会组织?有哪些特点?朱圣根介绍说,从冠名上看,非法组织往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世界”“联合国”等“高大上”的名头。从业务范围上看,非法社会组织善于“蹭热点”、打“擦边球”,往往跟风国家战略,使用“军民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一带一路”等社会公众关心的热词。从组织形式上看,非法社会组织有的以“协会”“促进会”“联合会”“基金会”等传统社会组织的组织形式活动;有的以“委员会”“发展局”“中心”等类似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组织形式活动;还有的以“联盟”“合作组织”等新型组织形式活动。凡发现符合上述命名规则的组织,可以登录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查询,经查询无结果的,就可以判断为非法社会组织。

  近年来,慈善捐赠领域问题多发,民政部门将会采取哪些措施,有效对慈善组织捐赠行为进行规范?李春福表示,民政部门将依法做好慈善组织认定、登记和公开募捐资格管理工作。一是慈善组织被民政部门认定为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在网上公开筹款,一定要到民政部指定的相关平台。二是经常见到的在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个人求助行为,不属于慈善募捐。三是慈善组织作为独立法人,依法承担完全民事责任,民政部要求慈善组织开展慈善募捐活动时书面承诺活动的真实性。

编辑: 罗亚秀

相关热词: 非法社会组织 慈善捐赠
分享到:

以上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网只是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稿酬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电话:029-63903870

本网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版权均属各界新闻网所有,任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或其他方式复制发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各界新闻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06-2020 gj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陕ICP备130082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