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法院公开审理骆小弟等18人涉黑案

2018-06-15 09:30:36  来源:各界导报  


[摘要]经省高院指定,6月14日,西安市新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重大涉黑案件。骆小弟等18名被告人被控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5项罪名。...

  本报讯(记者 李欣怡)经省高院指定,6月14日,西安市新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重大涉黑案件。骆小弟等18名被告人被控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5项罪名。

  据公诉机关指控,自20世纪90年代起,被告人骆小弟就在户籍所在地陕西省三原县开始经营歌厅、赌场,涉足毒品领域,积累了一定的社会关系及经济实力,并笼络了李华成、刘斌、郭建民、王明等数人在其身边。2000年以来,被告人骆小弟等人在三原县先后实施了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并逐步形成了一个以骆小弟为组织、领导者,白卫平、曹军、陈昱、何小卫、杨海军为骨干成员,董玉辉、李华成、侯平意、骆辉、刘斌、郑军、唐宁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以来,长期涉足三原县的黄、赌、毒、高息民间借贷、建筑拆迁以及基层选举等领域。为在三原逞强称霸,扩大组织影响,获取非法经济利益,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最终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秩序,给当地群众造成了沉重的心理压力,严重影响了政府对社会的有效管控。骆小弟作为该组织的组织、领导者,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检察机关查明,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放高利贷、暴力讨债、介入民间纠纷等方式,利用骆小弟恶名及组织影响力强行借款,共计获利人民币1300余万元,部分收入用于豢养组织成员,维系组织发展。之后,该组织3张赌债借条(合计金额人民币379.57万元),一辆黑色路虎揽胜、一辆灰色大众途锐和一辆红色宝马X6被依法扣押。

  在庭审中,骆小弟对公诉机关指控自己的所有罪名均予以了否认。另外17名被告人之中,有12人对公诉机关的部分指控予以了否认,仅有5人当庭认罪。

  该案公开审理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阶段,公诉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辩护人均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依法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法庭将择期宣判。

编辑: 罗亚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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