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导报—各界新闻网讯 近日,镇安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开庭审理。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指派副检察长任永常、检察员王小平出庭支持公诉并参加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张某某非法狩猎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了生态环境,破坏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系,侵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仅应该承担刑事责任,还应该承担侵权民事责任,建议判处一年有期徒刑适用缓刑,赔偿生态资源公益损害8940元。
被告人张某某当庭认罪悔罪,对其违反法律在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非法捕猎小麂2只、猪獾5只、草兔3只、田鼠4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镇安县人民法院经过庭审,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起诉意见,判决:一、被告人张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限一年六个月;二、没收作案工具和非法所得;三、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8940元,用于生态环境修复。
该案是自2017年7月1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以来,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今后,破坏生态环境资源以及食药安全的犯罪行为,将面临刑事和民事双重责任追究,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明确进入司法保护范围,绿水青山和舌尖上的安全有了更加完善的司法保障。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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