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车主无视法律私自开走扣押车辆被行拘

2018-09-13 23:18:55  来源:各界导报—各界新闻网  


[摘要]府谷孤山中队执勤民警在省道301线转龙湾路段疏堵治乱中依法暂扣一辆重型货车,谁知该车驾驶员苏某竟趁停车场负责人不备掏出备用钥匙,强行将被扣留车辆开走。最终,苏某因涉嫌非法转移依法扣押的财物,被孤山派出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近日,因煤价上涨等原因省道301线交通压力持增不下,孤山中队执勤民警在省道301线转龙湾路段疏堵治乱中依法暂扣一辆重型货车,谁知该车驾驶员苏某竟趁停车场负责人不备掏出备用钥匙,强行将被扣留车辆开走。最终,苏某因涉嫌非法转移依法扣押的财物,被孤山派出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9月10日11时许,苏某驾驶着陕K牌照重型半挂牵引车在省道301线转龙湾交通流量大路段,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肆意超车占道被孤山交警巡查发现,民警当即进行警告教育,并开具强制措施及寄存单,将车辆暂扣于小卫停车场,责令其到府谷政务大厅接受处罚。当日13时许,苏某趁停车场负责人看管不备之机,在交警部门未处罚、未经民警同意的情况下,私自驾驶掏出备用钥匙驾驶被扣车辆强行开走,快速逃离了现场。事发后,民警及时联系当事人劝其将扣押车辆开回停车场。然而,苏某拒不配合。最后,中队民警联合孤山派出所民警在兴茂加油站路口将苏某截获。目前,苏某因涉嫌转移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留的财物,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车辆被暂扣后,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去处理。因为财物被依法扣押后,此时占有权已经转移到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对该财物有保管的责任,若是丢失,将导致行政执法机关承担赔偿责任。未经法律程序私自取回,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郭永旺)

编辑: 大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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