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省政协围绕“老龄社会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召开月度协商座谈会。10位政协委员、专家学者、部分民主党派和市政协负责人从优化老龄社会制度环境、强化老龄社会支撑体系、补齐农村老龄服务短板、汇聚老龄社会发展合力等方面发表意见建议。
(视频:各界导报康鹏 马伟东 鱼哲婧)
会议发言汇编
关于老龄服务工作的对策建议
李健彪
代表西安市政协
西安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
一、完善落实养老政策体系,开展全民健康促进计划
一是将老龄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十四五”规划,整体谋划、统筹推进。二是进一步完善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支持体系,加大投资和扶持力度。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规则,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四是推动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计划,开展老年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为老年人提供面对面的精神关怀、心理疏导、健康指导等服务。五是完善相关疾病预防政策,从青壮年期就开始推行市民健康保健计划,健全疾病预防体系,降低市民60岁以后的疾病发病率和失能率。
二、加强老龄服务体系建设,打造社区智慧养老新模式
一是加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力度。鼓励民间资本改造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社会资源用于养老服务。构建以龙头机构为核心的发展联合体,完善服务规范、服务方式、收费标准、权利义务和监管体系,以点带面,实现整体推进。二是培育市场主体,打造智慧社区养老服务新模式。立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深化养老服务市场供给侧改革,加强政策创制,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建议以创建“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为抓手,积极筹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整合政府、医疗机构、为老服务组织、养老服务设施、专业服务队伍等各方力量和资源,通过“虚拟养老院”、“掌上养老院”等智慧养老模式,提供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呼叫救助、居家照料、健康服务、安全防范为主要服务内容的智能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完整的适老服务体系和产品供应链,实现个性化、智能化、精准化服务。
三、完善农村老龄服务政策体系,加大设施建设力度
一是将农村养老工作纳入惠民工程和目标考核范围,规范项目建设标准,逐步完善政策体系,推动农村养老工作的稳步发展。二是大力推进敬老院等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打开围墙,向附近老年人开展延伸服务。三是支持社会组织和志愿者进入农村幸福院为老年人服务,将农村幸福院进行资源整合,逐步转型提升为集长期托养、日间照料、居家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四是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向农村老年人开展延伸服务,创新运营机制和模式,促进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
四、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提高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
一是鼓励引导一级以上医院设立老年病科,并配备一定比例的住院床位。充分利用闲置医疗资源,开设医疗护理型床位或病区,发展康复、临终关怀等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特色科室。二是鼓励社会资本开办老年医院、老年康复医院、老年健康管理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机构,为失能老人就近提供医养服务。三是实施居家失能老人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养老服务全覆盖,建立居家医养服务质量监管机制。四是扩大现有医疗保险中失能(半失能)老人医疗及照护费用的保险报销范围。建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增加商业长期照护保险类别,提高抗风险能力。
加强资源整合
推进医养护康一体化建设
马迎春
代表汉中市政协
汉中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为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汉中市提出了打造“医养在汉中”城市品牌的工作目标,在老龄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初见成效。但老龄社会服务保障特别是机构养老方面,还存在医院与养老机构的合作度不高、医养结合专业人才供给不足、机构养老医疗服务水平偏低、城乡养老资源失衡进一步加速等问题。
为进一步整合社会保障资源,提高医养结合能力和服务供给效率,
提出如下建议:
一、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
由卫健部门牵头推动深化医养结合养老体系建设,拓展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功能,开展老年护理、老年康复等医养专业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以签约、托管、对口支援、合作共建等形式开展合作,进一步整合医疗、养老、护理和康复资源。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合作,发展“卫生服务+生活照料+城市驿站”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实现双方无缝对接、深度融合,以满足不同年龄段和不同消费群体全方位、多层次的养老需求。
二、推动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
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建立健全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总结现有公立医院开展养老服务经验,在试点的基础上推动闲置床位较多的市、县级公立或民营医院转型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或开设老年专护病房,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以康复护理为主的护理床位,承接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中的下转病人。规范社区(村)体制改革和健康小屋建设,为偏远地区、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
三、支持养老机构适度开展医疗服务
发挥医保部门在医养结合工作中的引导作用,科学合理使用医保资金,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申请内设医疗机构及申请医保定点的审批流程,加强后续监管。鼓励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开设门诊,或由周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驻开设门诊。具备相应条件的养老机构经过医保部门审批后可内设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等。
四、建立健全护理服务体系
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平台、居家为基础的护理服务体系。引进第三方专业护理机构入驻社区开展业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院及具有医疗资源的养老机构兴办护理站,为周边养老机构和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鼓励社区护理站专业人员开展家庭病房上门服务,同时,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护理院,承接需要长期住院的严重失能失智老年人,缓解医院床位资源紧缺的压力。
加快构建我省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
雷耀堂
省政协委员
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长期护理保险是指对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的长期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资金和服务保障的新险种。
长期护理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代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也是新形势下实现全民健康、全民小康的重点工作。
今年9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印发文件,提出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新发布了14个国家试点城市,我省汉中市位列其中。
截至2019年底,汉中市人口老龄化比例达到23%,全市城镇职工医保中退休人员占参保总人数的40%(全省29.3%),人口老龄化问题突出。据初步调查,全市职工中失能人员4312人,其中重度失能2254人,70岁以上失能人员2942人,占68.23%。老年人中需要照料的失能人员数量剧增,给家庭和个人带来不同程度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更给医保基金带来巨大冲击。
一、存在问题
1.医保基金赤字和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双重风险并存。
汉中市受制于参保结构和政策原因,全市职工医保基金收不抵支,职工医保基金政策性短亏,完全依靠单位和个人缴费,长期护理保险筹资起步艰难。
2.受传统观念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为失能人员提供护理服务的机构起步晚,现有机构参差不齐;护理人员数量缺口大、专业程度不高;市场监管方面存在养老服务评估标准及体系不成熟,能提供上门护理服务的专业机构,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3.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尚未制定出台统一的失能评定标准、医养护理机构行业规范。
目前各试点城市标准不尽相同,缺乏统一便捷、可操作的规范。
4.主管部门普遍存在机构人少事多的共性问题。
加之地方财力有限,专项经费投入不足,工作推进困难很大。
二、意见建议
1.高度重视提高站位。
党委政府应加强领导,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协同联动的机制,确定专人专班具体抓,解决好“有人干”的问题。
2.多头并举筹措资金。
通过活化个人账户、基本医保、福利彩票,整合相关资金、财政补助等多种方式,筹措长期护理保险基金,落实好“有钱办”的问题。
3.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借鉴先期试点地区经验,从解决重度失能职工的长期护理保障问题起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依照先重后轻的步骤,逐步提升拓展,探索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
4.立足实际开拓创新。
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出发,强化顶层设计,坚持独立险种、独立运行,独立设计、独立推进,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长期护理保险汉中模式,为国家和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创出一条路子。
加快我省智慧健康
养老产业发展的建议
张红晨
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
民盟省委会常委、民盟省政府直属机关基层委员会主委
运用新技术,培育“智慧+”养老新模式、新业态、新应用,增强高品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供给,激发由消费带动的老龄人口红利,是积极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措施。当前存在的问题是:产业发展不充分,产品水平有待提高;商业模式不成熟,企业造血能力较弱;部门管理涉及多,推进机制有待优化;数据共享不配套,信息安全有待加强。为此建议:
一、加强统筹协作,创新管理机制
发挥省智慧养老事业和产业领导小组作用,强化各部门在政策、标准、行业管理等方面的沟通协作,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协调互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强化科技、工信、民政、卫健等部门联动,建立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工作机制,加大智慧康养平台整合提升,探索在智慧康养领域实施特殊管理制度,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逐步有序推开。
二、加快平台建设,提升服务效能
支持企业加快构建以健康传感器和数字化健康产品为关键环节的“智能硬件+云平台+服务体系”平台,实现智慧康养产品与服务的倍增效应。推广智慧养老机构综合服务模式,打造集养老服务资源整合和服务转介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平台,提高养老服务供需对接效率。加快新技术在康养领域的应用,打造一批智慧康养社区,开展社区和居家一体化智慧康养模式推广。
三、加大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
积极推动各部门对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的扶持,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多元资金投入,推动优秀产品和服务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中的应用,支持智慧康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创新投融资机制,优化投资方式,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康养项目建设。加强智慧康养产品及数据服务标准研究,确立智慧康养服务规范,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市场自治的综合监管机制。围绕智慧康养产业发展重点,加大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急需紧缺人才、高端人才等引进力度。持续开展养老人才培养培训“十百千万”工程,将智慧康养从业人员纳入相关人才培养计划。
加强老年人智能化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吴志红
代表省台盟
省政协常委、
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台盟省委会副主委
加快老年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是保障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方面提供了优质便利的服务,但在如何更好满足老年人应对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日常生活需求,如何体现处处关爱以及维护老年人权益等服务细节方面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缺少为老年人服务的智能化指引。
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在许多办事服务场所都实施了智能化操作业务。比如:医院的网上挂号、网上购火车票、机票,对于空巢、失独或农村老人来说,很多不会上网,谁来为他们解决网上挂号、购票或下载APP扫描二维码等操作细节服务?迫切需要完善针对老年群体的智能服务,满足日常出行生活需求。
二、一些行业对老年人服务实行年龄一刀切。
比如在银行信用卡和保险办理方面,实施年龄一刀切。随着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60-70岁之间,在人们心目中还是准老年人概念,对于60岁刚退休的健康老人来讲,正是刚刚步入放松、解压、享受游玩开心的时候,但银行不给超60岁人员办理信用卡。对于70岁老人,旅游公司又限制了对无亲属陪伴老年人的出行保险,一刀切政策给健康活力老人带来了诸多不便。
为此建议:
1.完善政策法规。
由老龄委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及服务机构,发出《陕西省智慧助老行动倡议书》,加快制定法律法规,规范服务行业在为老年人服务方面提供更多的关爱服务,保护老年人在使用智能技术中的合法权益,帮助老年人迈过“数字鸿沟”。
2.优化公共服务。
政府部门应优化电子政务服务应用,保障老年人基本公共服务需要;智能产业应积极参与智能产品适老化改造,开发符合老年人使用特点的大屏幕、大音量智能产品和大字体、简易化的操作系统,主动开展互联网适老化改造,提供“关怀模式”“长辈模式”的服务应用等。车站、机场、公园、银行、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建立“无码绿色通道”,采取替代措施,保留现金支付及线下办理渠道,加强现场服务人员对持有老年证的老人进行现场操作指导,改善“面对面”服务。
3.保护合法权益。
在银行信用卡和保险办理方面,应视老年人身体状况采取协议等方式减少纠纷,不应为避责按年龄一刀切。为使更多的老年人融入智能化、信息化社会,全社会应齐心协力为老年人提供更加贴心务实的精细化服务,切实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推进我省老龄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石英
省政协医卫体委员会特聘专家
省决策咨询委员会民生组组长
如何推进我省老龄服务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谈三点建议:
“十四五”期间,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开始迈入中高龄老人的行列,我省的人口结构将快速进入到中度老龄化(65岁以上老人占14%—21%之间)阶段。
一、强化分类指导,实现精准服务
养老难在供给与需求错位,或者说单一化的供给难以满足多元化的需求。以往笼统将60岁以上人口界定为老龄服务对象,一刀切式的提供“标准化”服务,形成老龄服务资源宏观短缺与微观过剩并存的矛盾。(如“9073”被当成目标任务;“床位不足”又实际空置;一些体育娱乐设施利用率不高,但小饭桌、家政等基本服务难以满足;老旧小区改造,外墙美化贴砖等“面子工程”政府全额补贴,老人最需要的电梯安装及水气暖改造等则补贴少、不强制难以实现。)
建议以人口普查为契机,从区县一级政府层面,对老龄服务对象进行细分。区分不同年龄段、不同健康状况、不同经济水平家庭,建立精细化动态化人口数据库。在此基础上,从社区层面对不同老人进行需求评估和轻重缓急程度排序。出台政策,制定规划,构建既全面覆盖又针对不同层次老人细分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实现精准化老龄服务。
二、厘清政府责任,优化部门分工
老龄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工作职能,各部门有各自的“试点”和目标要求,容易形成“九龙治水”现象。1999年成立的“全国老龄办”一直设在民政部,意味着民政部门是老龄服务工作牵头单位。2018年中央编办三定方案将“中国老龄协会”由民政部划归卫健委代管,但并未明确“全国老龄办”是否同时转移,一般理解统筹推进监督协调老龄工作的职能仍属于民政部。因此,事实上形成了民政和卫健“双牵头”格局。
建议将老龄服务保障工作主管牵头部门从民政部和卫健委调整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市县级政府随之相应调整转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包含了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保障的工作内容,更加符合“积极老龄化”的国际理念,有利于协调其他部门共同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合理配置资源,激发市场活力
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兴办老龄产业,激活老龄服务大市场。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深度融合了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涵盖了家政、餐饮、医疗护理、物流、体育休闲、旅游、文化教育、法律服务、金融服务等行业,产业链长,能够容纳海量不同层次劳动力就业。
建议将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列为我省《“十四五”发展规划》重点产业。在基础较好、辐射引领强的区域率先开展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示范区建设,着力培养一批省级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示范基地和企业。以龙头企业带动数字经济,以智慧产品和优质服务激活老年消费市场。
推动社会融入
实现老年人“主动健康”
毛瑛
省政协医卫体委员会特聘专家
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管理学院教授
我省作为人口流出大省,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进一步加深了常住人口的老龄化程度。养老资源供给总量不足、举办主体单一、供需结构不匹配等缺位、越位、错位的问题和“空巢化”、家庭结构“核心化”等问题叠加,老年人社会融入形势严峻,身心健康难以得到保障。
一、存在问题
(一)“初老”人群心理需求缺乏关注,“失能、失智”年轻化。
现有老龄服务体系未能关注“初老”人群心理与社会交往需求,未能将老龄服务“端口前移”至老年人“健康悬崖”窗口期,导致“失能、失智”年轻化、床位使用效率低、养老投入与社会效益不成比例等现象。
(二)“适老化”社会内涵不够丰富,老年人缺乏社会融入渠道。
社会对“适老化”的认识普遍局限于适老设施改造层面,对于老年人参与社会交流、实现个人价值的渠道及社会环境的关注明显缺失,“适老化”的社会环境尚未形成。
(三)老龄服务供给与需求错位,一刀切关注“被动健康”。
政府与社会各界对养老资源的投入建设主要集中在机构养老,主要关注被动满足非活力老人生活照料、日常护理等需求。全社会普遍存在老年人无法参与社会活动的刻板印象,导致老年人社会融入陷入被否定与自我否定中,社会各界缺乏对活力老人“主动健康”意识的引导。
二、意见建议
(一)老龄服务“端口前移”,提高老年人“健康寿命”。
一是政府应当明确定位,在老龄服务供给侧实施改革,厘清养老需求的阶段性与服务介入有效性;二是以社区为依托,发挥现代化社区的依托作用,通过社区在居民日常生活、文化交流的同质化效应,降低离退休产生的心理落差;三是组织开展社区互助活动,动员身体健康老年人志愿服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失能老年人;四是做实家庭医生服务与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管理,针对性提供养老服务,提高老年人“健康寿命”。
(二)拓展“适老化”社会内涵,为老年人社会融入创造条件。
一是加强政府在“适老化”社会环境建设的主导作用,在省级层面组建民政部门、卫健部门等参与的领导机构,制定非政府组织、公益组织等助力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实施细则;二是进一步发展终身教育,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建立年龄友好环境,提高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内外能力;三是建立服务于老年人与社会对接的老龄人才中心,将社会团体和经济团体与离退休人才衔接,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四是鼓励社会机构开设适合老年人身心特征的岗位,建立老年人灵活工作制,兼顾老年人社会参与和养老需求。
(三)加强宣传引导,树立老年人正确的养老观念。
一是全社会应当重新树立对老年群体的新观念;二是相关部门加强宣传,鼓励老年人在“初老”阶段通过参与社会活动,收获主观幸福感和生活满意度;三是老年人应当主动树立正确的养老观念,在社会融入中获得“主动健康”。
推进医养结合创新发展对策
张冰
代表宝鸡市卫健委
宝鸡市卫健委副主任
老龄社会的“医”“养”需求叠加,直接影响着健康陕西的建设和发展。破解老龄社会服务发展难题,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刻不容缓。
一、统筹规划,构建政策保障体系。
一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协作机制。健全部门之间统筹联动工作机制,打破民政、卫健、医保、财政交叉管理、权责不清的状态,从根本上解决“养老不医护、治病不养老”的问题。二要优化“医养结合”项目审批环境。对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服务的,卫健、民政部门要按照首接责任制原则,及时根据各自职责办理审批,不得将彼此审批事项互为审批前置条件,打造“无障碍”审批环境。三要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围绕资金补贴、用地保障、投融资、税收减免等方面,研究出台可操作性的政策保障措施,让社会办养老机构享受同等的扶持优惠政策,从而形成共同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发展的合力。
二、注重实效,构建完善标准体系。
一是降低“医养结合”项目准入门槛。适度调整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的审批标准和要求,有效降低养老机构的资金投入,杜绝医疗设施设备的闲置浪费。二是明确“医养结合”项目具体标准。尽快制定出台内容具体、操作性强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标准,明确硬件设施、功能、人员配备标准等,既为建设者提供建设指南,也为管理者提供认定标准。
三、分类实施,构建协调发展体系。
一是严格规范管理,改善“托底”养老。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并从中单列一部分“五保”老人的医疗费用;二是强化服务功能,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水平。针对90%以上的老人居家养老的现状,在医疗服务为老年人巡诊的基础上,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实现大数据平台与卫生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网共享。
四、引育并举,构建人才支撑体系。
一是抓人才流动。鼓励医疗机构的优秀执业医师和护士到养老机构中进行轮岗服务,并给予相应的特殊岗位补贴;对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的各类专业人才,进入养老机构工作满一定年限后,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二是抓待遇提升。将社会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中的医护人员,纳入卫生健康部门统一管理,在薪酬、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办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充分调动医护人员的积极性。三是抓职业培训。将养老机构负责人和老年护理员纳入政府培训计划,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不断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五、创新制度,构建医疗保险体系。
一要围绕“医养结合”模式中医保报销不畅通、个人支付费用较高问题,建议适度放宽需要治疗老人的医保范围和报销比例,减轻老人经济负担。二是逐步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和推广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失能、半失能的参保老年人,在定点护理机构由护理保险基金支付相关费用。三是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风险分担作用。积极引导各保险机构设计开发多种形式的险种,为老人提供多样化的“医养结合”保障服务。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王瑞
阎良区政协委员
阎良区德瑞养老院院长
培养和建设一支数量大、专业强、层次高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是解决养老难问题的关键因素,也是提升养老服务整体水平的重要保障。
一、存在问题
(一)综合型管理人才缺乏。
养老机构大多需要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心理咨询等专业化养老服务,综合型管理人才在养老服务业中供不应求。
(二)专业护理人员缺口较大。
护理人员流动性大、平均年龄高、社会保障不健全,人才缺乏是行业普遍现象。再加上养老人才资源配置不合理,结构不科学,人才可持续难度较大,很难满足需求。
(三)养老专业人才后继乏力。
目前从业的主要是农村中年妇女或下岗女工。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多数年轻人不愿意从事养老工作,储备和发展年轻专业养老人员已刻不容缓。
二、对策建议
(一)注重培养,打造“一专多能”应用型人才。
鼓励高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将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等方面的专门人才。
(二)强化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服务能力。
政府应加大投入,建立养老专业培训基地,从养老服务实际需求出发,开展养老专业技能培训。支持条件较好的社会养老机构挂牌成为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的实习培训基地,为相关专业学生提供实习岗位。举办老年照护人才技能竞赛和家庭服务业技能大赛,以竞赛带动日常轮训,激发养老服务人员学习技术技能的热情。
(三)加强引导,壮大养老从业人员的整体力量。
引导和鼓励养老从业人员建立终身从业的职业规划。通过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方式,开发更多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岗位,吸纳更多毕业生就业。发展更多能够兼职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群体,鼓励社会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
(四)加大宣传,积极开展各种推介活动。
开展“最美院长”“最佳养老院”“最美护理员”等评选活动,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人员的先进事迹,树立养老行业先进典型,积极构建“养老、敬老、孝老”的社会氛围,倡导养老新生活,树立养老新观念,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良性发展。
推进老龄健康产业发展的建议
崔荣华
全国人大代表
荣华控股企业集团党委书记、 董事长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我省健康产业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快产业规范整合,推进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切实加强政策引导,规范康养产业布局,培育上下游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条和体系,推动康养产业实现品牌化、标准化、连锁化发展。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推出2~3个本土康养品牌龙头企业,初步形成若干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综合服务康养产业企业集群。加快金融、农业、地产、物流、旅游等产业发展,形成康养产业“大联盟”。积极申请设立国家康养产业发展实验区,形成以区内优势产品和服务为龙头的产业集群。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健康产业做大做强
1.建议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为主导与民营资本相结合成立康养产业基金,
充分发挥资本多元化、股东实力雄厚、管理能力强的优势,聚焦康养产业优质企业和项目,重点投资符合国家康养产业发展战略政策的项目,包括国家、省、市养老地产项目或收购现有物业并改造为养老项目,打造本土的运营品牌团队。
2.进一步落实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政策,积极支持康养机构发展。
结合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把康养产业纳入银行绿色信贷专项窗口,提供信用增值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企业解决正常经营流动性资金问题。鼓励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夹层投资、股东借款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养老服务企业的融资支持。
3.建议出台专项扶持政策,促进“医养结合”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
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开办养老院,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推动社区医疗与居家养老相结合,使居家医养服务纳入医保范围。对养老机构设立的医疗机构(医务室),实行单独序列医保审批。合理调整安宁疗护的医保支付方式,改次均费用的监管为按床按日结算,促进安宁疗护的可持续发展。
三、营造良好适老环境,满足多元老龄服务需求
1.加大对康养产业的公共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持续推进社区、公共场所“适老化”改造,大力推进大健康特别是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进一步落实对民办非盈利机构的支持政策和措施,促进更多民营资本进入养老服务。
2.加强老龄健康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建议制定大健康人才培养专项规划,建立与促进老龄健康产业相适应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开设老龄健康服务相关专业,鼓励相关院校、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合作开展订单培养或员工培训。加强养老护理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薪酬标准,促进养老服务队伍稳定。
3.提高社会化养老水平。
建立社会公益助老标准化评价体系,健全企业信誉评价和个人职称及晋升评定机制。进一步破除现有的障碍壁垒,对以民宅为主体开办的小微型养老机构,建议按照普通居民住宅来管理,满足超小微型养老机构客观需要。
(摄影:各界导报记者 杜静波)
编辑: 孙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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