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7次主任会议通过了关于推迟召开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决定指出,根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授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77次主任会议决定:鉴于近期以来我省发生局部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推迟原定于2021年1月25日在石家庄召开的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具体召开时间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另行决定。
据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网消息,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推迟召开。全文如下:
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适当推迟召开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具体开会时间由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另行决定。
编辑: 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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