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立法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5-09-25 08:10:34  来源:陕西日报  


[摘要]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立法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高质量发展...

  9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立法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在省委高度重视下,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但依然存在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投入和保障仍显不足、学术精品较少、领军人才缺乏、学科建设布局不完善等问题,亟待通过立法解决。结合我省发展实际,《条例》从体制机制、学术研究与学科建设、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传播与普及、人才培育等方面作了规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赵虹介绍。

  《条例》规定,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优化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设置和布局,推进一流学科、优势学科和新文科建设,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等交叉融合发展,加大对“绝学”、冷门学科的扶持力度,提升学科发展能力。哲学社会科学机构应当加强延安精神、照金精神、西迁精神等伟大精神阐释研究。加强秦岭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关中文化、黄土文化、汉水文化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阐释研究。开展陕甘革命根据地史、周秦汉隋唐文明、考古和文物保护、“一带一路”等与陕西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特色专题研究。

  在新型智库建设方面,《条例》规定,智库主管部门应当促进新型智库建设,培育国家高端智库和省级重点智库,推动智库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新型智库应当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主动对接决策部门,为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条例》规定,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人才工作部门编制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规划,制定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引进、评价和激励政策,优化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结构,培养拔尖领军人才,引进高层次人才,构建种类齐全、梯队衔接、结构合理、专业突出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体系。支持青年人才发展,在课题资助、成果出版、表彰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

  (记者 王姿颐)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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