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陕西大范围强降雨天气,7月19日,陕西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和陕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向全省各级社会组织发出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工作的倡议,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防汛救灾方面的积极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响应号召。陕西各级社会组织要主动扛起社会组织的责任与担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立场,发挥自身优势,积极行动,采取有力措施,贡献社会组织力量。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社会组织党员要冲锋在前,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让党旗在防汛救灾一线高高飘扬。
发挥自身优势,彰显使命担当。洪灾无情,人间有爱。各级社会组织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广泛动员会员单位、社会爱心人士参与防汛救灾工作,结合自身专长,用行动彰显社会责任,用奉献凸显慈善情怀。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到群众转移、道路疏通等各项防汛救灾工作中;各类志愿服务组织要发挥专业、技术、装备和资源等优势,积极开展医疗救护、健康教育、灾区卫生防疫等志愿服务工作;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要依法有序组织开展爱心捐赠活动、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学术类、专业类社会组织要发挥专业优势,加强防汛和安全自救等知识的科普宣传;行业协会商会要发挥行业优势,积极支持受灾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恢复受灾地区正常生产秩序;其他社会组织可组织动员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力量广泛参与防汛救灾。
有序参与防汛,凝聚工作合力。各级社会组织要服从应急指挥部门统一安排调度,及时了解灾情信息和救援需求,确保救援物资和人员能够迅速到达灾区。要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党建工作机构的协同配合,积极有序参与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要深入细致排查检查自身住所和活动场所的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风险点,加强自身安全防范。
加强宣传引导,汇聚爱心力量。各社会组织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及时准确宣传预警信息、安全提示、防汛知识等信息,及时宣传报道在防汛救灾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共同营造防汛救灾的良好氛围。(记者 满淑涵)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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