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14个县(市、区)被确定为城镇化建设省级试点

2024-01-14 07:57:45  来源:三秦都市报  


[摘要]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公布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省级试点县(市、区)名单的通知》,研究确定了全省14个县(市、区)为省级试点...

  日前,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公布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省级试点县(市、区)名单的通知》,研究确定了全省14个县(市、区)为省级试点。

  此次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省级试点县(市、区)名单中,产业功能试点县(市、区)有9个,分别是:西安市鄠邑区,宝鸡市扶风县、凤县,咸阳市彬州市、兴平市,渭南市合阳县,延安市延长县,榆林市府谷县,汉中市城固县;农产品主产试点县(市、区)4个,分别是西安市周至县、渭南市大荔县、铜川市宜君县、商洛市洛南县;安康市白河县被确定为生态功能县。

  省发改委要求,各试点县(市、区)要立足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先行先试,勇于探索实践,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要聚焦县城功能定位和试点目标任务,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选择本地区亟需突破的发展和改革瓶颈,积极探索改革路径,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强化项目支撑,各试点县(市、区)要按照“四个一批”要求,加强项目谋划储备,扎实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规划、用地、环评等前期工作,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实施,努力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项目投资对县城城镇化建设的支撑带动作用。严格防范风险,各试点县(市、区)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审慎论证项目可行性,优选项目,精准补短板强弱项,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要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严防“大拆大建”“贪大求洋”。

  记者了解到,根据省发改委制定印发的《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到2025年,全省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县城短板弱项进一步补齐补强,市政设施基本完备,公共服务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有效改善,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县城居民生活品质明显改善,一批具有良好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人口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全省县域经济生产总值超过1.6万亿元,年均增速高于全省1-2个百分点,生产总值超过200亿元的县(市)达到24个。(记者 张维)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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