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延安至榆林铁路工程再次传出最新进展,陕西省政府网站就新建延安至榆林铁路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征地拆迁范围、安置及补偿等一系列问题发出通知,标志着作为陕西“米”字形高铁网最后一笔正在加速推进,并即将落地。
新建延安至榆林铁路工程(以下简称延榆高铁)是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包海通道(包头—海口)和我省高铁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国家及全省高速铁路网布局,优化区域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带动区域经济协调、联动发展,提升我省在全国铁路网中的枢纽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政府近日联合批复了延安至榆林高速铁路初步设计,这标志着延榆高铁即将进入工程实施阶段。项目计划今年12月1日开工,工期1826天,将于2028年11月30日竣工。
延榆高铁自延安站引出,向北经延安市宝塔区、延川县,榆林市清涧县、绥德县、米脂县、横山区、榆林南站,新建线路长238.8公里,设计时速350公里。全线设延安新区、延川、清涧北、绥德西、米脂北、榆林南共6座车站。建成后,从西安经延安至榆林乘坐高铁全程仅需2小时。
延榆高铁涉及延安市宝塔区、延川县,榆林市清涧县、绥德县、米脂县、横山区、榆阳区等2个市的7个县(区)。为确保延榆高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陕西省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中明确,经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共同确认后,边角地、夹角地按永久用地标准50%补偿,死角地按永久用地标准予以补偿。青苗补偿费每亩1300元。构筑物、附着物、砍移树木、被拆迁户搬迁及过渡费用、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迁奖励费等拆迁补偿标准按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制定的政策标准执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按照建筑重置成本依据评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有关规定补偿。城区和城市规划控制区可按同区域同类在建重点项目补偿标准执行。拆迁安置由县级政府负责,安置政策按县级以上政府现行安置政策及标准执行。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记者 张维)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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