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制度体系

2022-10-21 08:02:30  来源:陕西日报  


[摘要]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陕西省生态保护纵向综合补偿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我省生态保护纵横结合的生态补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10月19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推动全省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持续优化,提高基层生态文明建设资金保障能力,近日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陕西省生态保护纵向综合补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补偿方案),这标志着我省生态保护纵横结合的生态补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补偿方案立足提高基层生态文明建设资金保障能力,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将县(区)生态环境改善程度作为衡量补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标准,并同下年度补偿资金预算安排相挂钩,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充分激发县(区)活力。补偿制度由基础性补偿和专项补偿两部分组成,基础性补偿通过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补偿考核指标体系,根据考核结果排名分档补偿。专项补偿对获得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县(区)每年分别按照500万元、200万元标准给予补偿。补偿资金统筹用于县(区)生态环境保护,由各县(区)政府自主确定支持项目。

  近期,根据2021年度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考评测算结果,结合我省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获评情况,省财政厅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考评测算结果排名前20名的县(区)和获得上述国家级荣誉称号的16个县(区)下达补偿资金1亿元。(记者 苏怡)

编辑: 陈戍

相关热词: 生态 补偿 制度
分享到:

以上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网只是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稿酬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电话:029-63903870

本网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版权均属各界新闻网所有,任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或其他方式复制发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各界新闻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06-2020 gj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陕ICP备130082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