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让奋斗者住有所居——他们为我省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建言

2021-07-29 23:05:47  来源:各界新闻网  


[摘要]7月29日,省政协围绕“促进我省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议题召开月度协商座谈会。8名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业和住户代表就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提出建议,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与大家进行互动交流。...

  7月29日,省政协围绕“促进我省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议题召开月度协商座谈会。8名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业和住户代表就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提出建议,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与大家进行互动交流。

  (视频:各界导报 康鹏 马卓)

  会议发言汇编

  西安住房租赁市场现状及改善路径

  赵惠英

  专家学者代表

  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会议先后提出“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解决好青年人的住房问题”。青年是经济增长的人力资本保障,青年人口及人才的流入对城市建设至关重要。这就要求必须把居住问题放在区域经济发展的视角下,综合考量城市发展战略、产业特征、人口数量及结构变化等因素,进行统筹谋划,解决好青年人、新市民等群体的居住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目前,西安市青年人、新市民等群体不少是通过租房来解决居住问题,但在租赁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租赁住房稳定性不强。住房租赁市场不规范,房屋租赁权利缺乏有效保障。房东和租户存在较大的权力失衡,常常使得承租人处于劣势,如迁移受损、租金随意上涨、中介克扣、临时清退等现象。

  二是租赁住房舒适度不高。就现实情况来看,青年群体租住的房屋往往地理位置比较偏僻,以城中村或者城乡结合部居多,距离市区较远,导致交通费用较高、通勤时间延长。而且,出租房屋的室内装修、配套设施、维修养护等普遍较为简单。

  三是租金与居民收入不匹配。2020年,西安市住房租赁价格上升明显,在全国副省级城市及省会城市租金排名中,房屋单位面积平均租价稳居前十名。2021年1-5月,单位面积住房租赁价格也是稳步上涨。5月租金更是达到31.0元/月/㎡,环比上涨0.88%,同比上涨6.64%。在全国城市租金排名中,高于重庆、长沙、郑州、无锡等城市。住房租赁价格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及居民收入水平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

  二、解决问题的路径

  西安正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人口流入量大、年轻人多,要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多渠道解决好他们的住房困难问题。在住房租赁市场发育尚不充分、供需矛盾一时难以化解的背景下,政府应采取差异化策略,为青年群体、新市民提供有效租赁住房供给。

  (一)重点发展分散式长租公寓

  集中式长租公寓建设在土地获取、运营资金等方面需要一定周期,即使是改造写字楼等非住宅类房屋,对企业的改造能力和前期投入要求也比较高。但据调查,西安市老旧小区空置率大约在30%左右、新建小区空置率在40%左右,意味着闲置住房资源丰富。这些房屋结构类型多样,周边生活休闲设施和公共交通设施通常较好,与青年群体工作地较为分散的现状相契合,更能满足年轻人“职住平衡”的诉求。因而目前应侧重发展分散式长租公寓,挖掘城市内部不同板块之间住房供应数量与结构,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提供租赁关系稳定、条件良好的优质房源。

  (二)培育专业住房租赁机构

  与零散的个人出租相比,租赁机构可节约交易成本、增强资源使用效率、提升行业服务质量。所以,培养新型专业住房租赁机构,扶持一批骨干长租企业就尤为重要。政府需要通过政策优惠推动其快速发展:一是财政补贴。利用作为试点城市获取的中央财政资金进行补贴,保证租赁企业正常运行;二是税收减免。除落实6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对住房租赁企业的税收政策之外,地方政府还需要拓展思路;三是加强监管。加强对租赁机构在资质、从业人员、房源获取、租金水平等方面的监管。

  (三)为租房者提供政策支持

  青年群体具有财富累积和现期支付能力较弱但收入预期较好的特点,可通过健全社会信息网络与个人征信系统,为这些群体提供租房贷款及多种形式的补贴。此外,也可扩大公积金的保障范围,落实公积金的房租支付。同时,继续依照陕政办发〔2016〕112号文件,给予承租人税收优惠。

  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的建议

  李卫民

  住房租赁企业代表

  陕西宝梧桐树住房租赁公司总经理

  目前,西安从事住房租赁专营业务和开展租赁住房居间代理的经纪机构总数约为900余家,掌握房源超过25万间。按其经营类型,主要有三类:传统中介型、合伙人制、新租赁企业(关注品质与服务的)。西安的住房租赁机构在经营上,以行业俗称的“北派(北京)模式”目前仍占据约30%的比例。即全公司上下,以房屋出租的收入差额,进行利润分配。收入差额包括:房屋出租差价、中介费、服务费、管理费、维修费,以及部分恶意造成租客违约后扣留的房屋押金等。这种业务模式的优点是:利益驱动力强,团队发展迅速,市场规模扩张快。缺点是:缺少房屋租赁的配套服务,收益主要靠房差与一些不规范操作。

  一、住房租赁市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住房租赁属于“河宽水浅”的民生行业,由于市场容量大、产业链条长而复杂,加上从业门槛低、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市场容易出现不规范行为。

  主要有:利用互联网骗取客户服务费、哄抬出租价格、利用虚假房源信息“钓鱼”获客、非法骗取租金及押金等。部分机构或个人,投机取巧者通过“长租短付”“高收低出”“租金贷”等手段快速发展规模,实现炒作套利和快速离场,影响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也给社会安定带来负面影响。

  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一些建议

  (一)把个人从事房屋出租经营纳入有效监管范围

  建议设立行业准入制度,从源头规范市场秩序。对于非一手房东(业主)自有房源的出租经营,若超过5套必须成立运营机构,或通过机构化、正规化的公司经营形式进行;出租房源需在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备案,将租客的租金及押金进入政府监管系统,按照租客实际已入住时间逐次释放。同时,公安对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等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地方对房屋租赁管理的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惩处,以推动房东(业主)全面落实出租房屋登记管理责任。

  (二)规范行业信息发布

  一是网信、网监等部门联动,从源头上对租房信息的发布进行有效监管和整治。二是住房租赁企业在平台上进行房源信息发布时,需标注所备案的对应房源编号,建议把房屋出租也纳入政府“网格化”“平安社区”的监管治理体系。三是由住建部门组织辖区内的物业公司,在社区、楼盘里张贴、发布合规的租赁企业名单,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与电子邮箱。四是建立住房租赁企业诚信数据库和从业人员数据库,并纳入全市的诚信系统,诚信记录作为企业和从业人员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推动行业自律与规范从业人员行为。

  (三)加强税收和金融支持

  税收支持方面:推动“三免三减半税收政策”,对初创租赁企业的经营所得,自正常营业并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所属纳税年度起,经住建部门确认按照评分标准合规经营的,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推动“税收返还奖励政策”,对上一纳税年度经营突出、口碑良好的企业(评定标准可参照市住建局《西安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评分标准》),在次年度进行部分乃至全额的税金返还、抵扣,以鼓励企业规范管理、诚信经营。

  金融支持方面:加大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向长期稳定规范运营的住房租赁中小微企业倾斜,将银行业绩考核同支持住房租赁行业发展挂钩,激励银行业支持本行业发展。

  希望银行开发“底租贷”产品,即:房屋租赁企业通过对业主一次性长付半年、一年甚至更长期的底租,获取低价房源,再以租客月付,实现溢价,稳定市场租金价格。对租赁企业进行年度或季度的动态授信,并在住房租赁企业的资金监管账户中以分期贷款的形式进入,专款专用,定向用于对房东(业主)支付底租租金。

  关于大力发展机构化、专业化、金融化租赁机构的建议

  阎明

  代表西安市政协

  西安市政协委员

  中信银行西安电子城支行副行长

  西安作为陕西省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目前在培育和发展机构化、专业化、金融化住房租赁主体方面,主要面临以下问题:

  一、企业投入大。不动产租赁行业由于巨大的前期投入,加上多数房地产企业较高的资金成本,给房地产开发企业造成资金压力,形成沉淀成本;后期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与保养费用大。

  二、人员成本高。专业住房租赁机构人员日常工作繁琐、细碎,通常情况下,1名管家每月服务约50间房子就已达到饱和,业务范围涵盖发布住房带看、签约、引客入住、回访、每日巡视、解决各种问题、客户日常服务等等,以及人员培训、五险一金、各种福利等隐性支出,人员成本较高。

  三、资金回流慢。专业机构资金回流渠道单一,在出租率及租金缴纳率为100%的前提下,营收只有依托于收取租客的租金,且租金收取为按季或按月交纳。

  基于以上的问题,一些企业打着“高租金吸引房东,低租金吸引房客”的招牌吸取大量资金,而后出现资金链断裂、租赁企业跑路等行业乱象。故提出以下相关建议:

  一、加快推动将公益性租赁住房纳入公募REI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范畴。简单来说就是投资者通过投资活动,将资金汇聚起来,并交给专业公司管理,用于购买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同时享有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带来的租金、收入及升值收益。

  二、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宅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协调银行、市场、房地产、公安机关等多方信息,建立住房租赁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对于不合规的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惩戒措施,实行红黑名单分类与公示制度,形成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6月18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确定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缓解新市民年轻人等群体住房困难,从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希望尽快出台相应配套政策,加快落实税收减免政策,支撑住房租赁市场良性发展。

  三、盘活西安市住房市场的部分闲置资产。西安市本土的房地产企业大多数都参与过城改项目,为了确保城中村村民的合法权益一般会将安置房源给出一定的富余量,在完成村民安置后会剩余部分的住房,此房源由于受政策条件的限制无法进行销售,由于不能提供产权证明也无法进行租赁,成为闲置未盘活住房。此住房位置大多数都位于西安的主城区,如能入市对于缓解目前住房租赁市场,从区域、到户型房源结构不均的情况将得到改善,也可以避免社会资源浪费。

  四、在地铁线的末端站附近兴建保障性住房或低价公寓。地铁末端站大多处于郊区,土地和建设成本较低,在这些区域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或低价公寓,可以有效提高房源供给、解决承租人时间和交通成本。另一方面,随着居住人群的增多,配套商业将会得到稳定发展,租赁客群的流量可以有效刺激偏远地区的经济和消费。

  综上所述,机构化、专业化、金融化是落实住房租赁政策的必然趋势。机构化有利于对住房运营机构的监管,有助于通过整合不同市场参与者的资源,形成利益共同体,构建长期稳健的住房租赁发展模式。专业化的运营能力,有助于西安市人才改进政策,改善住房租赁市场服务意识差、保障不足的问题。金融化帮助专业机构获得低成本资金,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回报率。相信未来随着政策环境、市场环境、金融环境的逐步完善,住房租赁行业将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满足更多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

  鼓励高校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人才租赁住房的建议

  方明

  全国政协委员

  省政协常委

  西安财经大学校长

  随着国家“双一流”建设的全面开展和逐步深化,全国各高校都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培育和稳定工作,许多地区和高校为提升本地区和学校的排名,采取各种政策措施“抢人”“挖人”,使人才竞争形势愈发严峻。陕西地处西部,经济相对落后,与东部和南方等经济发达省份相比待遇偏低、办学经费短缺,人才引进困难,人才流失现象突出。同时,由于国家住房制度由福利性分房政策改为货币化、商品化购买住房政策,近十几年来,陕西高校基本上没有在校内新建经济适用房等福利性住房。面对市场高价商品房,引进的人才和青年教师购买住房压力巨大,进一步加大了陕西高校人才引进的难度,加剧了人才流失状况,大幅增加了高校为引进人才的安家费,使高校办学经费更趋紧张,严重制约了陕西高校的发展。

  “十九大”报告确立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提出了“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购租并举”的三条重要举措,为我国住房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21年国家发改委印发的《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中,明确了因地制宜、多策并举,探索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的意见。在2020年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要加快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

  为加快“双一流”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广东省出台了支持高校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人才公寓的政策,山东省也发文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人才公寓。近年来,为解决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单一、数量缺口大的矛盾,西安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联合印发了《西安市单位自建共有产权住房实施细则(试行)》,允许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使用自有划拨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涉及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用地等问题,政策实施起来难度大,限制很多,进展十分缓慢,高校尚未有成功申报的案例。

  本世纪初我省各高校为适应国家高等教育合并扩招及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都征地建设了新校区,有相应的自有存量土地,为引进和留住人才,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各高校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人才租赁住房的意愿非常强烈。建议政府进一步出台相关配套政策,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高校人才租赁住房建设尽快落地实施,既落实“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购租并举”的政策导向,解决我省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发育不充分、制度措施不完善等问题,对我省租赁住房市场的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又能有效解决高校青年教师住房难题,通过高校自我消化缓解我省特别是西安市租赁房源短缺和住房市场的压力,平抑市场房价和房租,进一步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从而为加快我省高校追赶超越中东部地区高校的步伐,加快“双一流”建设,提升综合配套保障能力,为引进和留住人才创造条件,有效缓解东西部地区高等教育发展区域不平衡的矛盾。

  政府应尽快建立完善公租房维修基金制度

  李玲燕

  专家学者代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陕西省房地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2019年,依据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印发的《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资〔2018〕106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财政厅、住建厅制定了《陕西省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资〔2019〕17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初步建立了我省公租房资产管理制度。

  问题:公租房后期维护以及运营管理费无明确来源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积极探索和建立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大规模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累计开工建设公租房约88万套,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约11%,远高于全国水平,有效改善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促进解决“新市民”住房困难问题。

  但省财政厅、住建厅制定的《暂行办法》仅对公租房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财务管理、资产报告、监督管理做了框架性要求,有关公租房后期维护以及运营管理费用没有明确制度。在建设阶段,各级政府均能安排专项财政资金支持公租房建设;在管理阶段,均未将后期维护及运营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住建部2012年第11号令《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公租房维修养护费用主要通过租金收入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租金收入解决,不足部分由财政预算安排解决。这一规定并未明确要求按年度编制公租房维修预算,也未涉及运营管理经费。2020年4月,汉中市城固县建立了公共租赁住房维修资金归集制度,其他市县仍处于探索阶段。按照普通商品住宅大修基金归集比例2%计算,全省公租房维修资金约为26亿元,缺口较大。

  建议:建立健全城镇公租房维修资金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

  一是探索公租房维修基金筹集渠道。公租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建立公租房维修资金制度,积极探索维修资金来源,可通过建立资金池、严控租售比等方式,畅通公租房维修资金供给渠道,并加强对非住宅资产管理,避免闲置浪费,在发挥好公共管理和服务作用的同时,所有收益用于后续运营管理及维修,确保资金持续供给,促进公租房运营维护进入良性轨道。

  二是严控公租房维修资金使用审批。公租房主管部门联合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建立公租房维修项目申报、审核、预算编制、细化、调整、绩效评价等全过程使用方案,严格把控维修资金使用审批,建立资金使用“三级审核”制度(即经办人员受理、部门领导初审、分管领导终审),审核通过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

  三是加快建立维修资金监督管理机制。规范维修资金管理方式,公租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维修资金,每年至少一次与专户管理银行核对维修资金账目并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与任务要求,健全信息沟通、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实现对维修资金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发展稳定长期租赁关系推动我省租购同权落地

  赵力强

  代表九三学社陕西省委员会

  省政协常委、副秘书长

  九三学社陕西省委会专职副主委

  《2021新一线城市居住报告》显示,对待“房租不买”的态度有趋多趋强的势头。调查显示,有40.73%的90后可以接受长期租房不买房,而70后接受比例仅26.69%。当前,租购不同权导致的居住权益差异、租客权益难以保障、维权渠道不够顺畅等现实问题,仍然是制约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的重要因素。

  一、我省租购同权落地存在的问题

  (一)租赁市场秩序亟待规范

  租赁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房产中介公司采取“长收短付”“租金贷”等高风险经营模式,导致资金链断裂,租房者缴纳租金后被驱逐等情况时有发生;部分企业大量囤积房源、联合哄抬租金,扰乱市场秩序。

  (二)房源供应与市场需求失衡

  调研显示,近年来我省新建商品住宅户型多数偏大,而小户型相对较多的旧小区、城中村由于改造拆迁正在减少。中高端住宅供应多,小户型住宅和普通住宅供应不足,客观上造成租赁市场内房源供应与市场需求失衡。

  (三)租赁关系不够稳定

  以西安为例,作为新一线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吸纳大量外地人口,中低价位住房供不应求,普通住房租金易上涨。且签订合同时多为制式合同,缺乏对租金变更和收回房屋的义务性规定和责任性规定,租赁关系不稳定。

  (四)租房购房公共服务存在较大差异

  租户在享受公共资源尤其是子女教育权利、社会福利等方面,仍与房主存在明显差异,特别是保障低龄子女就近入学的问题比较突出。

  二、推动我省租购同权落地的建议

  (一)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强中介平台监管

  积极学习借鉴先行试点城市如广州等地的实践经验,根据区位、配套、人口、需求来发展规范有序的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有序可控,防范行业风险。房产中介作为连接房源与租客的平台,要加强监管,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充分利用平台的网络效应、平台效应和锁定效应,发挥中介平台拥有房源信息和租客意向信息双向信息的优势,除提供用户基础服务外,提高平台的资源整合能力,满足个性化需求。

  (二)加大房源有效供给,更好满足多元需求

  持续加大房源有效供给,加大保障房和普通住宅建设,抑制高端住宅,保障基本需求,并向新市民群体倾斜。将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项目申报,户型以8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为主。大力发展公租房项目,根据其建设主体与标准,在立项时注意与周边区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工程相结合,尽量将公租房项目安排在区位条件好、基础设施完备以及人口集中度高、市场需求旺盛的区域。

  (三)建立合理租金机制,形成稳定租赁关系

  合理确定租金,推动建立公开透明的租金变动约束机制,如以房屋的租期和位置为标准设置租金上下浮动百分比,租金变动时参照同时期同地区市场价格确定,并在合同签订时明确规定房东的变更租金提前通知义务和租客的退租提前通知义务。支持长期租赁,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长期租赁住房税费负担,与租户建立稳定长期的租赁合作关系。

  (四)以西安为试点城市,逐步推行租购同权

  前期,重点保护承租人基本权益,强化治理房租随意变更、无法入住租赁房屋等乱象。条件成熟后,逐步缩小租购之间权益差,着重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可先以西安为试点,结合促进落户的大政策,使承租人子女同等享受就近上学的权利。

  让“西漂”青年别再经历“半年一搬家”的痛苦

  李杰

  租户代表

  陕建集团公司职工

  我是陕西建工第一集团第七公司的职工李杰,现在在西安国际足球中心项目担任项目工长一职,在西安工作两年来,已经搬过四次房子。

  我是2019年毕业的,2月份毕业实习那会,面临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租房。一开始想到的是住在交通方便、房屋质量高的地方。第一次租房,没什么经验,当时就一个小区一个小区的跑,找小区门口的小广告,打电话联系房东。由于刚毕业收入低且不固定,被高昂的租金吓退,最终是只能选择了比较偏僻的回迁房。

  还记得刚住进去那会儿,一栋楼就亮3、5户灯,我舍友开玩笑的说“幸亏咱俩是男生,这要放俩小女生,不得魂吓出来”。但好在房间是个两室一厅的新房,一月1600,按照西安的标准算挺便宜的,最后就跟房东签订了半年合同。慢慢的这边繁华起来,刚想着什么都方便了,但合同到期,房东找上门来,要想续签合同,房租2600,看着熟人的份上,一月2500。无奈之举,最终选择还是重新找房。

  听朋友说西安“南窑头”城中村,年轻人的落脚地,房租不贵,交通发达,感觉还不错,就过去看房,还记得一进楼道,一股酸臭味扑面而来,就像是剩菜放了几个月的味道,楼道卫生只能用脏乱差来形容,我皱着眉头看完了房。最终还是被现实打败,房费便宜,交通发达,6层,也就是顶层,一月800、商用水电,还可以押一付一,合同1年起租,住不满一年押金不退。当时想着押一付一压力小,不用直接付半年房费。但真正住进去之后,我的心拔凉拔凉的,我在顶层住着,冬冷夏热,当时对这个商用水电没有概念,一度电2块钱,一开始第一个月,一直开着空调,至今我还记得当月交房费水电费的心情,房费800,水电费746。水电费和房费几乎持平,顿时很是无语……

  紧接着后面的屋面漏水,空调换气管口漏水,卫生间水压不足,反映给房东,也不给解决问题。记忆犹新的是2019年8月-12月,从夏天到冬天,从小风扇到电褥子,空调遥控器是没敢挨一下,最终被漏水打败,我那被子潮湿的都不像样了。迫不得已搬家,临走前好话说尽,押金也没给我退。后来,还是在另一个街道找了个5层入住,住了两个月。

  2020年过完年,想着新年新气象,今年好好干,来年工资翻一番。可上天又和我开了个玩笑,疫情大爆发,我在南窑头社区被困了整整3个多月没出门,房费都是好说歹说欠了又欠。4月复工了,公司倒闭了,当时还没来“陕建”这个大家庭,很无助和绝望。后面家里人在北郊找了个工作,因为上班地方离住处太远,又得搬房子。来到陕建后,现在吃住都在项目上,公司为大家提供了住宿,就和上学时候一样,大家吃住都在一起的集体宿舍,这也算是解决了我两年来的租房辛酸史。

  以上,总结起来有以下问题:一是大部分租赁房屋只能一年起租,对于工作不稳定的群体生活来说并不合适;二是租赁大环境较差,房屋质量得不到保障,商业水电费让租房压力剧增;三是房东缺乏监管,乱涨租金的情况普遍存在。

  此心安处是吾家。对于“西漂”的我们来说,谁都逃不开的重要环节——租房,随之而来的,黑中介、不良房东、奇葩合租室友、水涨船高的房租……每一个词的背后,都写着生活的不易和初来乍到租房的艰辛。希望政府能够加强监管,切实整治好租赁市场,希望西安这座城市能够越来越好,让所有“西漂”青年能留下来安心工作,融入城市。

  让符合条件的承租农民工子女更好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

  谢基波

  租户代表

  陕西奥翔劳务公司职工

  我是一个从陕南大山走出来的农民工,在西安这座大都市中已经奔波了15个年头,虽然不是本地人,但是这些年见证了这座城市的飞速发展,也对这座城市有了深深的情感。

  从2005年开始,我一直在西安城中村租房,慢慢组建了家庭也有了自己的孩子。大城市的生活并不容易,我一个人打工的收入很难支撑一家三口在西安的生活。2014年,在无奈与不舍中,我不得不把老婆孩子送回了老家,留自己一个人在西安打拼,平时工作的时候还好,但每逢过节或者孩子说“爸爸我想你了”的时候,眼泪就不由自主的落下。

  这两年,随着西安发展越来越好,我慢慢萌生了在这里扎根的想法。2021年,把老婆孩子接到身边后,我又开始租房了,但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孩子上学问题难以解决。现在的学校基本都是有招生范围的,我们这些没有本地户口的上学就要凭运气了,小学一年级还算好,只要符合学校的招生政策和资料准备齐全,最基本能保证有一个学位。但是像我们这样一个家庭有两个孩子,且一个孩子已经三年级的家庭,想要让孩子稳定上学、转学到同一所学校,就只能凭运气了。

  从开始给孩子登记学校一直到学校录与不录的这段时间,我和孩子他妈都非常煎熬,晚上睡觉都在想着孩子上学的事,会想很多:比如两个孩子分不到一个学校接送怎么办?学校只录取一个还有一个上不了咋办?是继续回老家呢,还是找人托托关系?……这个问题的病根还在户口上,如果我的户口在这个学校的招生范围内,学校怎么都会保证你的学位,哪怕是插班生。

  各位领导,子女就近享受平等教育是我们这些底层农民工一个心病。很多如我这样的外来务工人员,在这座城市工作了很多年,也为这座城市默默奉献了很多年,我们也希望像城里人一样,忙碌一天,能回到有家人的房子哪怕是租的房子里,与家人一起愉悦的生活,孩子也可以安心上学,不用和我一起到处奔波、劳碌。

  (摄影:各界导报记者 杜静波)

编辑: 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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