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习记者 孙高菊
移动充电宝在充当出行助手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近日,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公布的《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中,拟禁止在地铁上使用移动充电物品,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手机使用频繁,电量损耗快,若完全禁止(移动充电设备)将给出行带来极大不便。”随着征求意见稿的公布,连日来,围绕地铁禁用移动充电宝的讨论持续发酵,记者通过走访大量市民和梳理网友声音后发现,大家对完全禁止“一刀切”的做法颇有微词。
家住安康就读于西安翻译学院的大一学生王珊珊是典型的“电池焦虑者”。3月30日,她向记者分享了自己的一次亲身经历:今年春节后返校途中,因所乘火车不具有充电设备,四个半小时的车程还未到一半,手机电量就已告急,到达西安火车站后,她用手机仅剩的一点电扫码借用了一个共享充电宝,才让她得以换乘地铁顺利返校。
王珊珊说,现在收发各类信息、出行乘车、购物支付、防疫扫码等都是通过手机完成,平时五分钟不看手机就心慌,总是担心会错过重要信息,没电更像是与世界隔绝了一样。
大部分受访者表示,在智能手机和移动支付时代,充电宝已成为许多人出行的“必备品”,在乘坐公交地铁等交通工具时,手机一旦没电关机,就无法扫码进出站,“离了充电宝还真不行”。
据悉,大多数充电宝使用的是由多个锂电池组成的电池组,锂作为非常活泼的金属,极不稳定,在摩擦碰撞中容易产生高温、火花,遇热还容易引起自燃。而地铁站内空间小、客流量大,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近年来,因在地铁上使用充电宝而引发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2014年5月,深圳地铁4号线一趟列车在行驶过程中,车厢尾部发现烟雾,便是因乘客所携带的移动电源发生爆炸所致;2015年6月,广州地铁1号线东山口站发生一起充电宝起火事件,造成乘客慌乱,场面一度混乱,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连日来,省政协委员、西安弗斯特艺术技工学校董事长孙岚岚也在关注着这一热点话题。她说,如今移动充电宝一类的续电物品是群众出行的必备,若实行“一刀切”,恐引发大众不满。
孙岚岚建议,加大安全使用充电宝的宣传力度,例如通过在地铁站内显著位置或车厢内张贴海报等形式,倡导车内携带但不使用,不断提升安全出行意识。
省政协常委、西安嘉信美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钱嘉认为,此事涉及公众利益,政策正式出台前,可通过举行听证会等形式,向公众说明地铁禁止使用移动充电设备的初衷和缘由,协调好便民与安全之间的关系,必要时可出台地方法规,明确具体管控细则,便于公众依法执行。
安全无小事,防范是关键。省政协委员、西安伟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肖炜建议,在完全禁止使用的情况下,可通过在地铁上引进加装充电桩,解决公众出行用电问题。一方面便民利民、消除了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也能通过合理收费提升地铁运营收益。
此外,也有网友建议,国内如昆明、武汉、无锡等城市也都出台了相关规定,如规定充电宝容量范围、携带不在地铁上使用等方法,都能不同程度地降低安全风险,西安也可参照类似经验、做法制定更符合城市实际的政策。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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