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省政协围绕“我省自贸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议题召开月度协商座谈会。委员和专家们将围绕自贸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法律服务机构落户等关注重点进行议政建言,助力我省自贸区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
“我省自贸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关于这个议题,
你是否也有这样的疑问?
什么是“自由贸易区”?
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指在贸易和投资等方面比世贸组织有关规定更加优惠的贸易安排,在主权国家或地区的关境以内,划出特定的区域,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实质上是采取自由港政策的关税隔离区。
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于2017年4月1日正式挂牌。
什么是“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所谓“法律服务”,是指律师、非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机构,以其法律知识和技能为法人或自然人实现其正当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排除不法侵害、防范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提供的专业活动。
自贸试验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障,营造自贸试验区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好法律服务体系是关键环节。
为助力我省自贸区法治建设按下“快进键”
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
相衔接的法律服务体系,
省政协做了哪些工作?
6月30日至7月2日,省政协副主席杨冠军带领调研组就自贸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开展调研
6月份以来,社法委会同省民革成立专题调研组,在杨冠军副主席带领下,紧紧围绕自贸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司法审判、律所、仲裁、商事调解等机构设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及作用发挥等情况,深入开展省内外调研考察。
01 省内调研了自贸区中心片区、西安国际港务区片区、杨凌示范区片区及各功能区,省外考察了广东、四川两省的自贸区人民法院、法律服务集聚区、仲裁、律所等机构,形成了调研考察报告。
02 调研考察期间,先后召开情况通报会、调研座谈会、市场主体小型座谈会12次,广泛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同时,与西安仲裁委联合开展问卷调查,向自贸区内137家市场主体征集对诉讼、仲裁、调解等各类法律服务的建议和需求,形成了调查问卷分析报告。
03 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交流材料34篇,为与会同志更加全面地了解我省自贸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提供了详实的参考资料。
我省自贸区法律服务体系
建设现状
我省自贸区自2017年4月设立以来
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
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正逐步推进
一是法律框架正在形成。出台了《自贸区管理办法》,《自贸区条例(草案)》已于9月下旬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一审。
二是法律服务机构逐步落户。港务区、西咸新区两个片区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港务区片区设立了知识产权法庭和高新综合审判庭两个直接服务自贸区的审判机构等。
三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初步形成。公共法律服务调解中心分别与灞桥区人民法院、西安知识产权法庭及仲裁委对接,西安仲裁委与西安知识产权法庭对接,对解决商事纠纷发挥了独特作用。
但相对于自贸区发展
及市场主体的需求来讲
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我省自贸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存在的问题
一、顶层设计不足
自贸区法治建设工作推进缓慢,服务供给碎片化,内容不明晰,缺少体现陕西特色兼具国际视野的顶层设计,要进行的多项制度创新缺少政策支撑。
二、法律服务机构不健全
审判机构不健全。自贸区人民法院还没有成立,只在港务区设立了知识产权法庭和高新综合审判庭。仲裁、调解、律所等机构数量少、力量薄弱。零散、薄弱的法律服务机构的建设现状,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完善
仲调、诉调等对接机制只是个别机构在个别程序的尝试,没有从立法层面广泛吸收先进理念并加以普及和推广,法律服务机构大部分停留在“单枪作战”模式,有效合作机制尚未形成。
四、法律人才缺乏
受经济、地缘、服务能力等因素影响,我省法律服务人才尤其是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缺口较大。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领军人才中,广东135人,江苏91人,浙江57人,山东58人,四川省39人,而我省只有28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自由贸易区的运行离不开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是自由贸易区
正常健康运行的保障。
那么,
这些难题该如何解决呢?
这次月度协商座谈会,
委员、专家和企业家们,
就是要在这些方面好好议一议!
一起期待吧!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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