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话题 | 面对欺凌,代表委员建议这样保护“少年的你”!

2020-05-28 06:55:36  来源:各界新闻网  


[摘要]近日,“建议有性侵记录者不得从事未成年人工作”的话题冲上热搜榜第一,将人们的关注点引向未成年人保护。...

  近日

  “建议有性侵记录者不得从事未成年人工作”

  的话题冲上热搜榜第一

  将人们的关注点引向未成年人保护

  28975件。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从2013年至2019年,全国法院审理拐卖儿童、猥亵儿童、组织儿童乞讨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数。

  4151人。这是4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2020年第一季度决定起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与 2019 年第一季度相比,这一数字上升了2.2%。

  上市公司高管性侵养女、强迫幼女供他人嫖宿、2年内拐卖46名儿童……一件件案例触目惊心! (数据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今年的两会中

“两高”报告颇着重墨谈及未成年人保护

  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2019年最高检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与公安部、教育部共建教职工入职前查询相关违法记录制度;与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8部委共建未成年人被侵害强制报告制度,把对孩子的保护做得更实、更细。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2948人,同比上升24.1%。专门发布检察政策:凡拉拢、诱迫未成年人参与有组织犯罪,一律从严追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对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决不纵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追诉的,依法送交收容教养或专门学校从严矫治。3万余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下一步工作安排中,最高检将严厉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督导“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再落实。

保护未成年人

代表、委员强力发声

01 有性侵记录者不得从事未成年工作

  刘希娅代表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建议,要建立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预防和发现机制,防患于未然。她建议,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资料库并实现全国联网、公开,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工作岗位不得录用有性侵犯罪记录者,加强未成年人预防性侵教育,普及防性侵的相关法律知识。

02提高未成年人性同意年龄至16周岁

  谢文敏委员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妇联兼职副主席、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表示,从近年来发生的未成年少女被性侵案件来看,把未成年少女的性同意年龄设定为14周岁,不能有效地保护未成年少女的性安全。她建议修改刑法,提高未成年少女的性同意年龄至16周岁。同时,还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严格要求学校及家庭对未成年人开展性教育。

03 建立未成年人收养举报通道

  方燕委员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建议,应建立举报通道,一旦发现孩子遭虐待、侵害等不利于被收养人身心健康的情况,由主管机关暂停收养,将被收养人与收养家庭隔离。建议,建立收养关系后,应建立举报通道,一旦发现孩子遭虐待、侵害等不利于被收养人身心健康的情况,由主管机关暂停收养,将被收养人与收养家庭隔离。

  04 将校园霸凌行为纳入法律

  李亚兰代表

  全国人大代表李亚兰表示,很多校园霸凌性质上极为恶劣,但伤害后果并没到达伤残鉴定标准中轻伤或重伤“量”的要求,也无法对其追责惩治。建议制定校园霸凌专项法律法规要更加细化惩治“量”的标准。

  05 未成年人不能从事超龄商业活动

  民革中央

 

  民革中央建议构建未成年从事商业活动行业规范。确保未成年参与商业活动的行为符合儿童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引导法定代理人尊重未成年的意愿,不得强迫工作、暴力对待、经济剥夺、减损受教育权。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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