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 患者必需药品和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2020-02-13 08:08:47  来源:各界新闻网—各界导报  


[摘要]2月12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我省《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

  本报讯(记者 李荣)2月12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我省《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

  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提高到60%

  “为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此次出台的《意见》共7个方面22条举措。”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迎军介绍说,要全力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支持生活必需品相关生产及配送企业复工,2020年2月和3月用电用气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受疫情影响无力足额缴纳的企业,可最长6个月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鼓励各大型银行对受疫情影响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水平上下浮10%。

  为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将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由上年度实际缴费的50%提高到60%;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线上培训的,纳入职业技术提升专账资金范围给予全额补贴;按照市、镇级创业中心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用于补贴入孵企业房租、水电费等。

  为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实行省级重点项目复工、开工台账管理,切实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涉及相关的道路畅通、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问题,一季度下达用于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30%以上。

  3.2亿元支持基层疫情防控

  “截至2月11日,全省累计预拨或安排投入疫情防控资金17.05亿元,有力支持了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省财政厅副厅长刘红春说,疫情发生后,省财政厅采取财政预算安排、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等多种方式,确保疫情防控所需经费。

  为支持基层疫情防控工作,省财政已下达中省疫情防控补助资金3.2亿元。2月9日,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动用省长预备费,再次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1.5亿元,用于支持基层防疫物资采购、患者救治、疫情控制经费等支出。

  疫情发生后,省财政厅积极制定患者医疗费用综合保障政策,对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的医疗费用,在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规定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各级财政补助解决。将所有治疗新冠肺炎的必需药品和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

  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产保供,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从疫情防治、药品研发、防疫物资生产采购、税费缴纳服务等方面提出了系列政策措施,其中对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到8年。

  多措并举缓解企业经营压力

  据陕西银保监局二级巡视员韩彦庆介绍,疫情防控期间,各银行保险机构多措并举通过推广线上服务,引导客户足不出户办理业务;开辟绿色通道,主动对接疫情防控相关企业融资需求;创新服务方式,推出应对疫情专属小微金融产品,对受疫情影响临时停业、资金周转困难的小微客户,特别是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通过无还本续贷、延期等方式,加大融资支持。

  此外,还降低融资成本,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贷款实行利率优惠及手续费减免。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还款出现暂时困难的小微及民营企业存量客户,多家银行采取调整还款计划、延长还款期限、借新还旧或无还本续贷、适当增加信用贷款及中长期贷款等方式缓解企业经营压力。

  “非接触式”确保市民安全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总审计师袁小平表示,1月22日起,陕西省税务局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门户网站等形式发布了服务提示,引导纳税人、缴费人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税费事项,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截至2月11日17时,2月份全省共办理业务382882笔,其中“非接触式”办税业务占比达97.22%,网上申报率达99.63%,各项税费业务办理安全、有序、平稳。

编辑: 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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