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提案”是怎样炼成的?

2019-01-04 08:43:03  来源:各界导报  


[摘要]像往年的“1号提案”引人关注一样,2018年省政协确定的“1号提案”——《我省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同样备受瞩目。...

  □记者 张宝勤

  像往年的“1号提案”引人关注一样,2018年省政协确定的“1号提案”——《我省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同样备受瞩目。

  这件由民革陕西省委会提交、省长刘国中领衔督办的“1号提案”,背后又有着怎样鲜为人知的故事?

  提案:几番研讨几度打磨

  精心选题,深入调研,建议具体、可操作性强,这是决定提案质量高低的“三要素”。

  2018年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召开前两个月,来自民革界别的省政协委员提前谋划提案:什么选题最抢眼?如何确定切入点?有没有可操作性?

  着眼“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国考目标,结合陕西脱贫攻坚已进入攻坚拔寨的冲刺期,面临着比以往更加严峻的挑战,委员们最终把选题锁定在关注“精准扶贫”上。

  有了选题,如何切入?近几年来,尽管我省产业扶贫、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技能培训等举措卓有成效,但全省仍有50个县(区)没有甩掉“国家级贫困县(区)”的帽子。研讨、争论,碰撞、共鸣,大家最终决定将切入点定在“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上。

  随后,民革陕西省委会组织有关委员、专家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研,从了解扶贫政策、核对考核指标、查阅统计资料,到分析问题隐患,掌握了翔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调研发现,目前我省精准扶贫工作中,主要存在“考核机制不合理”“政策存在‘一刀切’现象”“只给政策不给钱”“新旧政策冲突”“缺乏‘扶志’举措”等5个主要问题。比如,有的县区落实“扶贫扶志”政策时,以宣传牌、标语等“表面文章”代替实际工作;有的地方一个干部承担100多户脱贫任务;有的县区“新合疗”的兜底政策流于“口头”;有的贫困户脱贫后与非贫困户之间产生新的不平衡。

  在《我省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提案中,委员们提出“制定科学合理的扶贫考核机制”“新旧政策平稳过度,因地制宜定政策”“建立健全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渠道”“构建合理机制,促进贫困人口的脱贫积极性”“强化技能培训,引导社会扶贫”等建议。

  “这件提案被列为‘1号提案’,并确定由省长刘国中领衔督办,说明省委、省政府对精准扶贫工作是高度重视的。我们这份提案的选题是准确的,对策和建议也是可行的。”元旦前夕,民革陕西省委会专职副主委李育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提案经省政协立案交办后,确定由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4个政府部门为承办单位。

  办理:认真负责逐条答复

  完善提案办理协商制度,是提高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途径。李育森对此深有感触:“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我们感觉到,4家承办单位对提案的答复和承办有个共同之处,就是领导重视、工作主动、作风严谨,具体承办人员态度认真、熟悉政策。”省扶贫办在提案复函中,不仅根据提案涉及问题介绍了相关工作,还直面问题提出3点改进和完善措施:一是采取专项考核与平时工作相结合,完善以“季度通报、半年考核、年度综合评价”为基本框架的考核体系;二是坚持考少、考精原则,重点突出“一成效、一作风、三落实”的考核内容;三是改变已往以实地考核为主的方式,充分运用信息系统平台、行业部门统计监测等获取考核指标数据。

  省财政厅在提案复函中提出:严格落实2018年省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亿元;逐步加大省对贫困县和深度贫困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继续加大对11个深度贫困县资金支持力度;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

  省人社厅在提案复函中,不仅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还重点对提案所涉及的就业扶贫问题予以答复,表示将深入落实就业扶贫政策,加大就地就近就业力度,提升就业培训实效,聚焦计划摘帽县和深度贫困县,夯实就业扶贫数据。

  省自然资源厅在提案复函中,重点就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提出具体措施:明确搬迁群众建房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在制定政策和补助标准时统筹考虑前后补助政策衔接,保持适度差距;保障深度贫困县移民搬迁顺利实施等。

  实效:就业扶贫成果喜人

  答复提案只是途径,通过落实建议助推工作、谋求改进、提质增效才是最终目的。

  2018年12月20日,省政协主席会议听取省扶贫办等4部门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协商评议省委、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

  “‘1号提案’指出的问题非常中肯。”省扶贫办副主任何存贵在会上说,“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为推进脱贫攻坚提供了借鉴。”

  李育森在发言时表示:“省扶贫办在办理提案过程中,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作风严谨;逐条答复提案提出的各项问题和建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针对性强,对此我们表示满意。”

  谈到提案建议的落实措施,省财政厅副厅长康仲涛说,为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和完善投入机制,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建立医疗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从2018年—2020年,按每人每年70元标准,为全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障,资金由省、市、县按3:3:4分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健康扶贫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从2018年—2020年,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进行补贴,省财政按每人每年45元定额补贴,市县补贴标准由市县自行确定。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杨忠武从加快项目建设、推进房屋入住、提升脱贫成效、开展试点探索四个方面,介绍了提案建议落实工作。

  “‘1号提案’办理极大地促进了全省就业扶贫工作的开展。”省人社厅副厅长李军详在会上表示,截至2018年11月底,全省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28.87万人,自主创业7446人,免费培训14.48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00.70%、164.25%、325.84%。”

编辑: 罗亚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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