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记者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在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持续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加大下放审批权限力度,严格生态环境准入,榆林市获得省级环评审批权限,各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审批权限得到进一步明确。
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徐辉告诉记者,榆林市能源资源禀赋,是陕西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但距离省会较远。自西安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之后,赋予榆林市省级环评审批权限,是为了减少企业负担,加快行政审批效率。
今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不再要求各市自行划分市、县级环评审批权限。“改由省级统一确定,就避免了同类型项目在不同地区审批权限不同的情况。”徐辉说。
深化环评改革还体现在省级审批目录的调整上。据介绍,陕西原有省级审批目录为9大类31小类,现已调整为8大类26小类。下放项目约占省级审批项目数的64%,主要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含煤层气)开发等能源类项目,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民航等交通运输类项目,汽车整车制造项目,轧钢、铁合金、电石等冶金项目,制革、毛皮鞣制等皮毛制品项目,大型主题公园、实验室等社会事业类项目。
大力度下放审批权限,环评服务得到进一步提升。据介绍,今年1-10月,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共审批61个非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涉及投资约1822.11亿元。全省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5075个,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31551个,实施备案制项目占全省环评管理的86.1%。(凌 旎)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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