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今起开展专项整治查处不合规网约车

2019-06-23 20:43:13  来源:西安新闻网  


[摘要]6月23日,《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一年过渡期结束。根据规定,过渡期结束后,不符合《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车辆应当退出。...

  6月23日,《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一年过渡期结束。根据规定,过渡期结束后,不符合《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车辆应当退出。据了解,一年来,我市共清理不合规网约车13.38万辆。

  过渡期结束后 不合规车辆将退出市场

  2018年5月,西安市政府发布了《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对西安市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的基本原则;网约车经营者、车辆、驾驶员的许可条件和程序;网约车经营服务规范;各部门监督检查的职责以及网约车经营服务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同时规定,《暂行办法》自2018年6月23日起施行,对实施前已经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自施行之日起给予一年过渡期。同时规定,过渡期结束后,不符合《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车辆应当退出。

  一年来已累计清理 不符合规定网约车13.38万辆

  记者了解到,在一年过渡期中,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依法向滴滴出行、首汽约车、神州专车、曹操出行等4家平台颁发了网约车经营许可证,已受理和许可网约车车辆8253辆。

  同时,经过严格的背景审查、培训和考试,新办理巡游车和网约车驾驶员证2.97万余个。其中巡游车驾驶员证20185个,网约车驾驶员证9542个。记者了解到,《暂行办法》中规定,持有巡游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也可以驾驶网约车。

  此外,一年来,市出租汽车管理处不断加快不合规网约车的清理工作,已累计清理各类老旧破小、外地牌照、不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车辆13.38万辆。

  建成网约车监管平台 可实时查询车辆和驾驶员信息

  据了解,目前,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已经建成了网约车监管平台。通过接入网约车平台订单数据信息和网约车载设备数据等信息,可以对网约车的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营运里程、营运收入等信息进行实时查询,也可以在监管平台上完成行政许可、投诉处理和市场违规处罚等事项。

  同时,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车辆应安装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技术标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以及满足录音和录像功能,并可与行业管理服务监管平台实现数据传输共享的全车监控摄像设备”。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合法网约车必须安装和巡游出租汽车相同标准的车内监管设施,包括GPS定位、4路高清摄像头、车载大容量硬盘、4G物联网等硬件设备,确保驾驶员和乘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目前,车内监管设施的安装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专项整治网约车 老旧破小车辆将被查处

  此外记者获悉,从2019年6月23日起,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将联合多部门开展网约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不合规的网约车平台和车辆进行查处。

  重点查处未经许可开展网约车经营的平台,挂外地牌照在西安营运的网约车,车辆老旧破小、影响乘客乘车安全的网约车,违规线下揽客的网约车,未经背景核查、未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从事营运的网约车驾驶员。

  同时,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将加快合规车辆的许可进度,继续督促各网约车平台按照《暂行办法》要求清理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提醒:从事网约车需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根据一年来的调研摸底,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向广大网约车从业者提醒:加盟网约车平台的部分合作租赁公司存在以“以租代购”、挂靠经营、担保购车挂靠等形式转嫁经营风险的问题。希望有意愿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或个人,深入了解政策规定、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依照《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运输证许可对象为企业或个人(以车辆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为准)。网约车运输证有效期为8年,依法不得转让。

  一年来,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通过摸排调研,了解到加盟网约车平台的部分合作租赁公司存在以“以租代购”、挂靠经营、担保购车挂靠等形式转嫁经营风险的问题。将个人全额出资或个人贷款购买的车辆登记在租赁公司名下,双方同时签订挂靠协议和融资租赁合同,且“融资租赁”合同承诺三年后将车辆过户给承租人,但未明确过户仅限车辆所有权变更。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运输证许可车辆所有权人发生变更的,网约车运输证将依法注销;车辆所有权变更后,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依法不予许可网约车运输证;如合同期内租赁公司经营不善破产倒闭的,网约车运输证也将依法注销。

  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提醒,有意愿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或个人,要认真学习《暂行办法》,深入了解政策规定、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防止和避免因车辆权属不清晰、政策了解不全面造成个人不必要的矛盾纠纷或经济损失。依据《暂行办法》规定,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对存在转嫁经营风险问题的申请办证车辆,一律不予受理。

  为保障网约车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市出租汽车管理处要求网约车平台明确车辆产权和网约车运输证权属关系,与合作企业、承租人三方签订风险告知书,目前已累计签订告知书4001份,变更所有人27个。(梁 璠)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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