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门票价格“因人而异”引热议 委员呼吁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

2018-09-30 09:37:12  来源:各界导报-各界新闻网  


[摘要]“十ー”黄金周将至,多地景区门票价格降低。从今年9月1日起,我省钟楼、鼓楼门票价格由35元/人次降低为30元/人次。但全国各景区票价“因人而异”现象并没有杜绝。早在近20年前,原国家计委就规定游览参观点不得区别中外游客、本地外地游客设置两种门票价格。...

  □ 记者 李欣怡

  “十ー”黄金周将至,多地景区门票价格降低。从今年9月1日起,我省钟楼、鼓楼门票价格由35元/人次降低为30元/人次。但全国各景区票价“因人而异”现象并没有杜绝。早在近20年前,原国家计委就规定游览参观点不得区别中外游客、本地外地游客设置两种门票价格。

  针对景区门票“因人而异”现象,在查阅各地旅游局网站后获知,目前国内大部分景点都实行淡旺季门票价格,淡季一般比旺季优惠。据《法制日报》日前刊发的《多地景区票价因人而异引争议有的推出外国人免费政策》报道:有的景区对本地人免费,外地游客全价;江西10个景区对外国人免费。对此,刘巍等多位省政协委员纷纷发表看法,并提出意见建议。

  省政协委员、欧华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刘巍认为,门票“因人而异”政策制定者可谓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或许政策制定者本来希望“借对外国人免费”这种促销手段,增加客流量和旅游人数,促进旅游消费,提高景区知名度和声誉,进而以旅游业带动城市经济发展,但门票“因人而异”政策要考虑到国人的感受。

  刘巍表示,票价“因人而异”行为,有损城市好感度,在法理上更是说不通。景区应不分本地外地公平对待每名游客,不应在门票价格上制定歧视性政策,否则将影响游客数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还规定,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省政协委员、恒安集团董事许连椅表示,各有关职能部门应进一步规范各旅游景点的票价。许多旅游景点都存在“票中票”问题。以庐山景区为例,去年国庆期间就备受各方质疑。旅游局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出台办法约束和规范“票中票”行为。此外,一些景区存在当地人带领游客“套票”低价进入,相关职能部门应整治旅游景点这种行为。

  许连椅建议,各地应转换发展思路,打造旅游业新格局。从目前国内旅游市场来看,在宣传中,不能一味地搞穿插山水旅游经典推介,应注重挖掘隐藏在山水之间的人文景观,将山水与人文相结合,打造旅游业新名片。

  针对景区票价“因人而异”现象,省政协委员、郭氏集团陕西三迪集团总经理肖亚珠认为,一方面,既要注重外在宣传,更要打造内在品质。另一方面,对于景区“票中票”问题,不必“一刀切”完全取缔,对部分景区有价值有文物的景点可以适当规范收费。

  肖亚珠建议,各有关职能部门应严格制定具有完整系统的管理模式,规范景区服务,充分考虑景点周围的交通、娱乐和医疗等条件的完善。要坚持公益导向、科学定价、有序推进、公开透明的原则,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建立景区门票价格制定和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满足人们日益旺盛的旅游需求,实现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编辑: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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