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认为“保护个人信息是对个人权利的高度尊重”
□ 记者 张姣姣 李欣怡
或许你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个推销电话打进来,对方甚至知道你姓甚名谁、家住何处,而你却不知自己的个人信息什么时候泄露了。
当今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被泄露感觉像是司空见惯的事,因为求职填表、网上办事、快递购物等很多事务都要求你填写个人信息,甚至还要上传身份证照片。如何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
近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69件法律草案列入第一类项目,其中,个人信息保护法是第一类项目中的第61个项目,这意味着个人信息保护将迎来专门立法。
早在2017年省两会时,省政协委员张海贵就提出了《关于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提案》。在他看来,如何保护个人信息成为一个越来越突出的问题。他认为,要严格审批哪些部门能够索取个人信息,也要加强对具体负责管理个人信息人员的管理约束。同时,严格规范个人信息的调取与使用,要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大对非法泄露、交易个人信息的打击力度。
省政协委员刘胜利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2005年就已经完成,但始终未进入实质性阶段。他认为,个人信息保护法要与信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相结合、相统一、相呼应,形成较为完善的信息安全法律系统,以应对目前个人信息安全的新形势。同时,应加大对泄露信息违法罪行为的惩处力度。
“个人信息保护将迎来专门立法,意味着信息维护终于前进一步。”省政协委员雷西萍说,立法不仅应该注重个人信息保护,还需要注重社会信息的保护,不仅保护个人信息,也要考虑到社会信息的充分利用,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
省政协委员刘巍表示,“有法更要有罚。”立法是一方面,严打更重要。国家完善立法的同时必须要加强执法。从国内看,网络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非法获取、泄露甚至倒卖个人信息等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企业合规和执法监管面临挑战。目前,中国已有网络信息保护、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但个人信息保护法至今尚未出台。如何使法律制度更加合理,既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又促进信息有效流动,是立法过程中最需要解决的价值平衡问题,也是世界性难题。
“保护个人信息是对个人权利的高度尊重。”省政协委员王洪说,因为获得渠道简单,造成了个人信息被大量滥用。如果不加以限制,将会造成整个社会个人安全的混乱,虽然之前出台了个人信息作为隐私被侵害后的刑事处罚,但远不能解决目前个人信息泄露泛滥的状况,急需一个完整的法律来规范个人信息的使用。
编辑: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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