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大秦岭生态保护及严打违规违建问题,省民盟副主委马玉红建议——建立大秦岭国家生态保护群

2018-08-31 07:55:21  来源:  


[摘要] 民盟陕西省委副主委、省审计厅副厅长马玉红反映,丝绸之路经济带依秦岭沿线而开发,这项重大项目的启动,不仅在地理位置上提升了秦岭的重要性,更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加大了对秦岭的扶持力度。但从目前来看,虽然相关省市地区依法行政责任意识加强,大秦岭生态环境仍需长期予以高度重视。...

  民盟陕西省委副主委、省审计厅副厅长马玉红反映,丝绸之路经济带依秦岭沿线而开发,这项重大项目的启动,不仅在地理位置上提升了秦岭的重要性,更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加大了对秦岭的扶持力度。但从目前来看,虽然相关省市地区依法行政责任意识加强,大秦岭生态环境仍需长期予以高度重视。

  一是大秦岭生态保护主要问题是保护与开发的矛盾,多反映在保护区内的经济增长动力与生态环境保护压力的矛盾。

  二是沿线各省开发建设造成新的环境破坏仍有发生,如旅游、度假、娱乐场所乱建乱修,以及粗放开发进一步破坏生态环境,新旧污染不断产生,边建边治达不到生态保护的最终目标。

  三是未建立区域性管理体系,工作机制尚待健全,相关省市地区之间缺乏协调、沟通,执法责任主体不明确,出现多头审批、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也有出现问题视而不见、互相推诿扯皮的情况。

  四是政策缺失和投入不足,系统规范的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形成。虽然国家对这一地区实施了财政转移支付,但与实际需求有较大差距;沿线各省市地区对国家的政策也做出了相应的配套措施,但地方财力有限,经济损失补偿办法至今还未出台等,也是造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困难重重的重要原因。再者,秦岭地域宽大,人口众多,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国家总体投入很有限,难以满足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需求。

  建议:

  ——出台大秦岭保护专项法规。中央应尽快从体制机制上出台针对大秦岭保护专项统一的法律法规和相应政策。大秦岭的保护应纳入国家的发展战略,只有从国家层面加强统筹协调,才能进行全面、针对、有效的保护。

  ——选择大秦岭理性发展模式。提高战略认识,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科学发展放在首位,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与加快经济发展的关系,把握好发展底线。推进大秦岭区域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设立大秦岭生态保护专项基金。应将大秦岭生态保护项目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开发的子项目,在思想上重视,在财力物力上也应给予足够的支持,为大秦岭设立生态保护专项基金。探索提出建立大秦岭国家生态保护群,以“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区”为核心,建立“大秦岭生态经济发展区”“中华核心文化传承区”“国家生态休闲旅游区”“动植物研究发展示范区”“国家连片扶贫攻坚重点突破区”“国家碳汇核算交易实验区”“生态科技和绿色资源交汇创新区”等具有功能定位的生态保护群。

  ——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沿线各省市地区要对本区域的秦岭分支生态保护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明确管理和责任体系。同时要加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对违规违建项目进行严厉打击,做到违法必纠,执法必严。

  ——建立区域性大秦岭专项保护规划。相关省市地区应加强协调,树立大局观念,建设区域性保护体制,集中沿线各省相关人员共同研究讨论,共同编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利用、土地利用、旅游等专项规划,形成一个完整的、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规划体系。

  ——建立域内生态补偿机制。国家应进一步加大对秦岭域内各省市地区的一般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支付比例;尽快研究制定生态补偿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案;建立探讨生态受益区和生态保护区的横向援助机制,争取在国家层面得到解决落实;同时研究域内退出企业的补偿机制,引导企业发展相适宜的产业,在支持生态保护的同时,也走出一条致富之路。

  (该社情民意信息由省政协提案委提供)

编辑: 罗亚秀

相关热词: 秦岭 生态 保护 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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