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易主开发商不给换正式合同 律师:可起诉

2019-08-26 09:39:00  来源:华商报  


[摘要]“我2013年就与蒲城县金域华府项目部签了定购单,但现在项目部不愿与我们签正式购房合同,涉及38户。开发商陕西巨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源置业公司’)现在也没任何解释。”8月21日,蒲城居民朱先生说。...

  “我2013年就与蒲城县金域华府项目部签了定购单,但现在项目部不愿与我们签正式购房合同,涉及38户。开发商陕西巨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源置业公司’)现在也没任何解释。”8月21日,蒲城居民朱先生说。

交了房款签了定购单却无法签合同

  买房买来一肚子苦水,朱先生对此很气愤。他说,2013年他在蒲城县延安路金域华府小区购买一套100多平方米的住房,已支付30万元房款,2013年8月与巨源置业公司金域华府项目部签了“定购单”,“因当时项目五证不全,并未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但定购单上双方都签字了,并且有巨源置业公司项目部公章。去年我们有38户购房者(其中一户为拆迁安置房屋)拿定购单去项目部换正式合同,但对方不承认定购单,也不给换正式合同。”

  购房者蒙先生表示,金域华府项目开始由巨源置业公司负责开发,项目中有两栋高层,2013年4月巨源置业公司将项目整体转让给个人小刘,由其独立经营金域华府项目自负盈亏,“换句话说,我们38户购房者都是跟小刘签订的定购协议,且购房款也都打给了小刘及其营销经理窦先生,签的定购单还是以巨源置业公司名义签。但不知为何,2017年底巨源置业公司将小刘清出了该项目,项目由巨源置业公司直接管理经营。去年我们拿着之前签的定购单找现在的项目部负责人,对方不承认我们与小刘的定房协议。”

  蒙先生说:“我们首付款都交了,有的交了90%房款,有的交了70%。把钱支付了,就应该给大家换正式合同,不能把巨源置业公司内部问题转嫁到我们身上。现在开发商不说退钱也不说解决办法。”

  8月21日,蒙先生等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政府召开了协调会。当时的初步解决方案是38户购房者的房屋暂时冻结,不准买卖,其次建议购房者走司法程序解决问题。

前营销经理:巨源置业公司曾将项目整体转让

金域华府项目部前营销经理窦先生表示,2013年4月,巨

源置业公司以4400万元的价格将项目整体转让给个人小刘,由其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但项目对外仍以巨源置业公司名义经营和签合同,但不知为何2017年底巨源置业公司将小刘“清除”出项目,“之前很多购房者交了房款,所收房款都用在楼房建设上了。”

  记者从窦先生提供的巨源置业公司的一份任命书看到,巨源置业公司曾任命小刘为金域华府项目部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部管理工作,任命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同时,一份金域华府项目转让合同显示,2013年4月16日巨源置业公司和金域华府项目部将项目一次性整体转让给小刘,转让费为4400万,由其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合同盖有巨源置业公司公章。

  24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巨源置业公司金域华府项目部现任负责人,但其对为何不承认38户购房者定购单一事不愿多说。

律师:购房者可起诉要求开发商履行义务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定

购单盖有开发商巨源置业公司项目部印章,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定购单对购房者和开发商具有法律约束力。虽然开发商与小刘签订了项目转让合同,但根据合同相对性,转让合同属内部协议,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亦不得将此合同产生的责任转嫁给非合同方(购房者)。

  购房者们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履行其义务,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华商报记者 唐保虎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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