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保协发布消费提示:应向新车捆绑销售保险说“不”

2019-02-15 09:08:32  来源:西安晚报  


[摘要]新春之际万象更新,不少消费者都选择在这个时段入手一辆合适的爱车。不过,一些4S店在销售新车时强制捆绑售卖机动车保险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记者昨日获悉,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已发布了《陕西省机动车辆保险投保提示书》,提示广大消费者一旦遭遇新车强制捆绑销售保险,应勇于说“不”。...

  新春之际万象更新,不少消费者都选择在这个时段入手一辆合适的爱车。不过,一些4S店在销售新车时强制捆绑售卖机动车保险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记者昨日获悉,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已发布了《陕西省机动车辆保险投保提示书》,提示广大消费者一旦遭遇新车强制捆绑销售保险,应勇于说“不”。

  “购买新车时被强制捆绑购买机动车保险的现象,既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又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机动车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为车主提供的商业保险产品,与交强险不同的是,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自主决定是否投保、购买怎么样的产品组合和保险额度。需要强调的是,任何机构和人员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诱导或者限制消费者购买车险。“在购车过程中强制捆绑搭售车险的行为,已属于违法行为,消费者有权拒绝。”基于此,省保协于近期在全省各4S店张贴了《陕西省机动车辆保险投保提示书》,藉此提示汽车消费者,如在购买车辆保险的过程中遇到强制“捆绑”“搭售”保险等行为,可以向当地市场主管部门举报,也可以拨打12378保险消费者热线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

  省保协工作人员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新车上路之前必须要为车辆投保交强险,驾驶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上路行驶属于违法行为。消费者可以选择通过网络、电话、代理机构、保险公司网点等渠道购买交强险。在投保之前,消费者应认真查验保险销售人员和销售机构的合法资质;投保之后,还可登录相关保险公司网站查验保单的有效性。(记者 刘宁)

编辑: 罗亚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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