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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5月1日起施行

“服务随人走”打通外省在陕老年人享受优待户籍壁垒

2026-04-22 08:41:50 来源:各界导报-各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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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满淑涵)新修订的《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4月21日,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文旅厅、省交通厅、省卫健委联合召开政策解读通气会,就其社会关注、媒体关心的有关问题作了详细解读。

本次修订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遵循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便捷普惠的原则,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重点从优待范围、优待事项、服务方式三方面做了优化。

——优待范围有所拓展。将原来按照户籍地申请办理敬老优待证,扩展为户籍或者居住地在陕西的老年人均可申请办理,实现“服务随人走”,打通外省在陕老年人享受本地优待的户籍壁垒。

——优待内容不断丰富。新增65周岁老年人免费或优惠进入公共体育场所,就医时优先缴费、取药等服务,特别是针对各地老年人交通出行优待政策不一的情况,统一明确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在推进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时,明确保留传统服务方式和必要的线下办事渠道,解决好老年人“数字鸿沟”问题。

——服务方式注重便捷。对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证件,不统一强制要求证件类型,身份证、敬老优待证均可作为享受优待的有效凭证。对有办证需求的老年人,民政部门实行免费办理、快办快取,最大程度方便老年人。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省级有关部门将紧密配合、协同发力。民政部门将会同省老龄委有关成员单位督促各市尽快细化本地老年人优待服务具体内容,推动文旅、文物、体育、卫健、交通等部门强化行业指导,落实好本领域老年优待政策,探索依托“身份码”推进敬老优待证电子化。文旅部门将认真落实A级旅游景区免费优待政策,加强工作人员适老化服务培训,持续丰富老年优质文旅产品供给。交通部门将探索搭建无障碍公交导乘系统,扩大老年人电召热线、网约车“一键叫车”服务覆盖面。卫健部门将督促医疗机构落实老年人就医优待政策,深化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扩大老年医疗、康复护理、医养结合服务供给,落实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与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完善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长期照护体系。

责任编辑:孙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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