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李荣
“西安的夜景越来越美,但从生态和环境角度考虑,夜景亮化工程建设必须适当,否则会适得其反,造成‘光污染’。”西安市政协委员、陕西鑫淼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穆兰认为,适度的道路照明能够增加行人的安全感,提高交通安全,但过度的或不适当的道路照明则会带来眩光,引发眼部不适,影响行人和司机视觉,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穆兰在调研中发现,西安部分沿街居民楼四周灯光强烈,强光不仅让人难以入眠,长期置身于强光环境,还会扰乱人体的正常生物钟。此外,夜间强光还会影响鸟类、昆虫和植物的正常生活规律,不利于自然界的生态平衡。更为严重的是,过度亮化是对电力资源的巨大浪费,不符合节能减排的产业政策和环境治理要求。
“‘亮化’不等于靓化。”穆兰说,一个城市的美丽是由历史、文化、人文景观、民族风情等多种因素构成的,绝不是越亮就越美,关键是要把握好“度”,要让城市照明“该亮时亮,不该亮的不能乱亮”。
穆兰建议,要严格按照国家城市照明要求,限制装饰性景观照明,让城市“光亮工程”华而不奢,对各类景观照明、广告牌和霓虹灯加以控制和科学管理,严格限制光污染的产生;城市“光亮工程”规划和建设要遵守生态和高效节能原则,提倡绿色照明,禁用高耗能灯具;引入智能化控制,使公共照明根据不同区域、路段、时段进行自动调整,节约能源。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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