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护天然林 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安康市政协开展《陕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条例(草案)》立法协商调研

2021-08-30 16:06:21  来源:各界新闻网  


[摘要]8月24日至27日,受省政协委托,安康市政协副主席孟平带领调研组前往镇坪县、宁陕县,开展《陕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立法协商调研。...

  各界新闻网讯(实习记者 来昌荣)8月24日至27日,受省政协委托,安康市政协副主席孟平带领调研组前往镇坪县、宁陕县,开展《陕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立法协商调研。

  为广泛听取各界的意见,调研组先后到镇坪县曙坪镇曙河口、安阳村“夫妻树”古树保护点、水田坪天然林管护站、飞渡峡重点植物保护点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点 、宁陕县城环山公园、上坝河林业中心管护站、上坝河国有林场等地,查看天然林保护、护林员队伍管理和法律责任落实等工作,并邀请相关单位、专业人士、管护代表进行座谈协商,征集高质量的立法建议。

  保护为先 更要融合发展

  鉴于陕西地理空间分布现状,受《陕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条例(草案)》影响最大的必然是陕南三市,尤其像镇坪、宁陕森林覆盖率高的县区,县域经济发展将受到更多限制。

  “我举个不恰当的事例:镇坪腊肉是我们的特色产品,有些名气,县上计划建一个养猪场,找了几个月竟然没有一块合适的土地。”座谈交流时,镇坪县副县长涂世昌颇有些无奈。

  镇坪县位于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县城海拔930米左右,森林覆盖率达88.81%,其中天然林占全县森林面积92.31%。“林、田、河、湖,各自都有要保护的区域,如此一来,镇坪城市发展空间近乎为零,这明显是不合理的。”市政协常委范化冬表示,要在天然林保护一般区域内,综合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给予一定的产业布局发展空间,让城市化进程合理而不受阻碍。

  同样作为林业大县的宁陕县,森林覆盖率也高达90.2%,在多项生态保护政策实施下,县区多个矿山、水电站被关停,县级财政连续多年下降,群众生活也受到较大影响。

  “如宁陕县5个乡镇都在‘引汉济渭’工程的水源涵养地,在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上任务更加艰巨,而条例重点突出了‘保护与修复’,建议增加‘发展与扶持’章节,明晰产业发展方向、项目扶持政策,提高群众保护天然林的积极性,推动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相融合。”宁陕县政协主席马先友建议。

  在保护修复工作上,林业部门建议加大对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建立及时高效的天保监控系统,提升天然林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和科技水平,提高天然林综合防控能力。

  积极探索 多元生态补偿机制

  “天然林保护修复是一项系统工程,并非一己之力就能完成,应构建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共赢的良好工作局面。”市政协委员马治虎表示,除了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要积极探索更多的生态补偿途径,推动生态产品实现价值转移,逐渐实现生态保护地区和受益地区的良性互动。

  “第41条中写到‘指导受益地区与天然林保护修复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等方式进行生态效益补偿’,市政协常委梁胜新认为,“协商”并不具有约束性,这一条文在落实时可能成为“空头条文”,建议改为指定受益区与天然林保护区通过一定的产品转换方式和比例进行生态补偿。

  去年,我国正式宣布力争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天然林保护修复的法制化、常态化,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锚定“双碳”目标,市财政局负责人建议将碳汇交易写入《草案》,采用在经济落后地区投资造林,以增加碳汇,抵消碳排放,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森林生态价值补偿,如此既能为当地天然林保护修复提供资金来源,又能促进行业、企业节能减排。据测算,树木每生长一立方蓄积,约吸收1.83吨二氧化碳,释放1.62吨氧气,而天然林修复保护项目不失为实现碳汇交易、投资造林的优选。

  权责明晰 才能有效可行

  “《草案》第12条中指出,‘编制本行政区域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跨多个县区的天然林保护,如化龙山,在实际落实时我们听谁的?”

  “前有《秦岭生态保护条例》,后有《巴山生态环境保护办法》(推进中),多个条例相逢,在保护区域划分标准上有一定的差异,基层落实时要以哪个为准?”

  “多处条文中,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来表述,具体各自要承担何种责任并未阐述清楚 ,不利于条例的实施。”……

  调研中,大家从各自的职能权限、范围等方面,对于《草案》的条文提出了不少疑问与修改建议。市政协委员、宁康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涛也从立法的框架逻辑、条理顺序给予了专业的调整意见。

  调研组认为,总体设计与规划、管理标准和考核监管制度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把握制定,各市县对应相关具体工作进行落实,保证条文权责分明、贴切实际;在保护区域划分上,建议参考上位法的划分标准,分区明晰而不错乱,不因条例而“打架”;鉴于各市县财政实际,条例中“天然林保护修复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难度较大,建议将天然林保护修复建设资金、管护资金纳入省级以上财政预算,工作经费纳入市、县级财政预算。

  此外,森林公安机关体制改革后,林业行政执法面临无专门执法机构、无执法队伍、无执法人员的“三无”局面,调研组建议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明确省市县各级设立林业行政执法机构,落实编制和人员的需求,保证有人可用。

  以人为本 人与自然才更和谐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天然林保护修复立法工作更应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随着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的繁衍速度也在迅速上升,野猪等杂食性野生动物更是成倍增长,农作物、经济林、家禽、中华蜂等时常遭到损害,群众生命安全也受到威胁。仅宁陕,近三年就有2人被羚牛攻击致死、多人致伤,

  “现有的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安全补偿办法补偿范围小、申报条件繁琐、补偿比例过低,不利于保护林区低收入农民。”宁陕县副县长朱迎波建议,拓宽补偿范围,降低赔付门槛,提高赔付标准,精简申报手续,并在省级设立专项野生动物致害赔偿基金,减少市县赔付比例,专门用于野生动物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补偿,减少群众因保护生态对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缓解群众生产生活与野生动物繁衍生息的矛盾。

  调研组还认为,条例编写要着重考虑陕南实际,对于禁止事项和可行事项要斟酌思量,避免造成后期“一刀切”执法,如保护区内仍有不少原住民,其正常生产生活、不破坏水土的采伐行为应不受影响。

  4天8个实地调研点、3场座谈交流会,共征集意见建议90余条,为《草案》的完善提供了不少思路。

  孟平表示,自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以来,各县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绿色”版图不断扩大,其带来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日趋明显。她强调,要充分认识本次立法的重要意义,聚焦天然林保护修复的根本性和基础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立法建议,积极推动天然林保护修复法制化,为实现“双碳”目标增添力量;要充分调研,仔细研究《草案》,反映群众呼声,确保立法的科学性、可行性。

编辑: 史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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