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绿色循环发展 建设生态宜居家园 ——汉中市政协专题协商秦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小记

2020-10-28 09:03:23  来源:各界新闻网-各界导报  


[摘要]10月20日,汉中市政协召开五届二十二次常委会议,围绕秦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专题协商。会上,部分汉中市政协委员聚焦短板弱项,积极献智出力。...

  □ 记者 谢昊天 康斌

  10月20日,汉中市政协召开五届二十二次常委会议,围绕秦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专题协商。会上,部分汉中市政协委员聚焦短板弱项,积极献智出力。

  汉中北依秦岭、南屏巴山,9个县区在秦岭保护范围内,7个县区涉及巴山生态保护。“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秦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汉中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李剑飞说,去年以前全市纳入整改台账的400个“五乱”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以秦岭、巴山为重点分区域逐级设立市县镇村四级山长1920名,生态修复效果明显,保护修复湿地面积9.27万亩,防治水土流失与面源污染治理面积24万亩。

  2007年11月24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有法可依。“秦岭有《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省市《规划》、县区《实施方案》等保护依据,有网格化监管平台和各级网格人员等人防技防手段,可谓有法可依、监管得力。”汉中市政协常委、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陕西汉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朱丹阳认为,目前汉中虽成立了秦巴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设秦巴办,但是至今没有专门法规,他建议,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尽快制定《汉中市秦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便因地制宜,更好地保护秦巴生态环境。

  汉中市政协委员、宁强县政协副主席张怀宏认为,巴山生态保护缺乏法律依据,在日常的管理上也只是参照秦岭执行,保护力度不够。“加快出台巴山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逐步健全巴山生态保护长效机制。”他建议,加快立法步伐,建立健全秦巴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尽快出台巴山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建立起巴山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

  随着城市生活垃圾种类和数量快速增加,依靠传统填埋方式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难度和成本不断增大,传统的垃圾填埋处理方式既存在着占用土地和二次污染问题,也不适合“一江清水供北京”水源地保护和建设“宜居汉中”可持续发展要求。“加快推进汉中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可有效治理生活垃圾再污染。”汉中市政协委员、南郑区政协主席郑汉生建议,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做到科学规划布点,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垃圾分类标准,实现节约城市管理维护成本,保护秦巴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生态文明城市,从根本上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无害、再利用。

  “当前,农业环境遭受外源性污染和内源性污染的双重压力,在治理过程中还存在着机制不健全、人民群众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意识不强、财政资金严重不足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和短板。”汉中市政协委员、市农产品质检中心高级农艺师龚亚茹指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攻坚战。她建议,尽快出台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建立长效管理与社会参与机制,加强农业防治技术研究、推广和培训。

  “目前,汉中市已发现陆生野生脊椎动物618种,鱼类109种,各类植物2942种,野生动植物保护中主要存在人为活动扰动频繁、野生动物致害问题得不到解决、保护宣传力度不足等问题。”汉中市政协委员、市动物保护管理站站长李耘建议,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联席会议机制、野生动物损害商业保险理赔机制,采用声、光、电波等人为干扰措施对野生动物进行驱赶,降低损失。同时,采用多种宣传途径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强秦巴野生动植物保护。

  “保护秦巴生态环境,并不是要把保护与发展割裂开来。”朱丹阳说,在保护好秦巴生态环境的同时,应坚定不移走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发展之路,努力推进绿色、循环、宜居发展。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推进建立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同时,发挥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优势,发展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的企业,带动商业和服务业发展,进一步加快产业升级。

编辑: 孙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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