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政协出台《意见》加强专委会党的建设

2019-04-23 08:45:18  来源:各界新闻网-各界导报  


[摘要]近日渭南市政协出台了《关于加强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本报讯(张望荣)为进一步加强政协党的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近日渭南市政协出台了《关于加强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人民政协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门委员会是政协工作的基本组织形式。加强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党的建设,是推进人民政协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的具体内容,对于进一步提高人民政协党的建设质量、提升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更好地引领全体政协委员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上双向发力,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意见》强调,加强专门委员会党的建设,要着重抓好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做到哪里有政协委员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进一步发挥好政协组织中国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全体委员强化委员意识和担当精神,更加主动自觉地履行好委员职责,共同把全市人民政协工作不断推向前进,为新时代渭南追赶超越贡献力量。

  《意见》明确,市政协党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党组成员要带头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组织生活。机关党组要将专门委员会党的建设工作纳入政协全局工作整体谋划、统筹推进;定期听取各专门委员会党建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市政协机关党总支要充分发挥纽带作用,督促各党支部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决定和党建工作任务,确保专门委员会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市政协办公室要全力支持各专门委员会开展工作,在专门委员会党支部进行党员教育、组织党建活动、带领委员参政议政等活动中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党员作用有效发挥。

  目前,渭南市政协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已成立了7个专门委员会党支部。

编辑: 孙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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