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潼关县政协办党支部研究,县政协党组批准,制定下发了《关于机关支部设立党小组的通知》,在县政协专委会设立6个党小组,并按照党员委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性质,将政协办支部党员和九届政协党员委员全部编入党小组,实行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实现了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全覆盖。
《通知》要求,各党小组组长要带头讲政治、讲担当,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要求,抓好党员委员的学习、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提高党员委员的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不断提升政协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实现党建同履职“双促进”。(孙波)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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