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胜利:提高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服务保障力度

2019-07-30 16:53:58  来源:各界新闻网  


[摘要]省政协委员、陕西宝吉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胜利在调研时发现,近年来,我省的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但仍存在对民营企业的财产、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的保护力度不足,对民营企业涉诉案件审理时间过长、执行力度不够,在财产保全方面仍存在超标的、超范围查封,尤其对与案件无关的市场主体,如关联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未能谨慎适用强制措施,民营企业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等问题,制约了民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针对这一问题,刘胜利建议,要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妥善处理民营企业涉纪涉法案件...

  今天(7月30日)下午,陕西省政协召开“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月度协商座谈会。

  省政协委员、陕西宝吉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胜利在调研时发现,近年来,我省的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但仍存在对民营企业的财产、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的保护力度不足,对民营企业涉诉案件审理时间过长、执行力度不够,在财产保全方面仍存在超标的、超范围查封,尤其对与案件无关的市场主体,如关联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未能谨慎适用强制措施,民营企业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等问题,制约了民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针对这一问题,刘胜利建议,要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妥善处理民营企业涉纪涉法案件。同时,进一步提高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保障力度。

  “还要建立查封冻结案件的复查工作。”刘胜利说,人民法院应当尽快建立保全查封冻结、执行查封冻结案件的复查机制,通过复查,及时纠正错误,解除未按程序、未经审判对企业存款、土地和房产等财产的查封,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尤其在保全案件中,决不能不经审查,就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将与案件无关的当事人财产予以冻结,加重民营企业的诉讼成本。

  此外,对财产保全中的反担保的审查要体现从宽原则。在民营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后,若企业能提供财产反担保请求解封,法院应当仅作形式审查,只要保证提供财产的真实、价值相当,就应当更换查封标的物,不能以不利于执行为理由粗暴拒绝,树立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提高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保障力度。

  各界新闻网对此次月度协商座谈会进行全程图文直播。

编辑: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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