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提案建真言职能部门见行动 让陈旧“老屋”换发传统“原貌”

2019-06-04 08:47:34  来源:各界新闻网-各界导报  


[摘要]“传统民居因年久失修,维修资金匮乏,拆除损毁加速”。省政协委员、咸阳市政协主席贺书田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建议。...

  □ 刘红军 记者王 万斌

  “传统民居因年久失修,维修资金匮乏,拆除损毁加速”。省政协委员、咸阳市政协主席贺书田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建议:要做好传统民居建筑普查工作,加大资金支持,实行自愿与保护相结合,地方保护和立法保护并举,让陈旧“老屋”换发传统“原貌”。

  “保护传统民居建筑是地方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当地独有的地域文化和传统建筑艺术风格,加强保护很有必要”。作为提案承办单位的省住建厅,十分重视委员提案,并针对提案所提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积极采纳落实。

  办理委员提案不能以“书面答复”了之,而是要落实在行动上。针对贺书田委员提出的建议,省住建厅及时与委员见面沟通,了解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分析,着眼长远发展目标,提出了近期落实规划。今年,省住建厅会同省文物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通知》和《2019年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对2019年保护工作提出了新举措:对尚未普查发掘的深入进行普查发掘,已普查尚未申报的进一步核查,采取核查一批,快速申报一批。同时,启动规划期限为2035年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街区“体检、评估”制度,制定量化评价指标,形成动态监管机制。开展了历史建筑“确定挂牌”和“保护利用试点”。启动了历史文化街区“综合环境提升”工程,做好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协同发展。

  办理委员提案不光是“就事论事”看当前,而是要科学规划着眼长远。省住建厅采取“四项举措”,对全省保护传统民居建筑进行部署:一是凝聚共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弘扬三秦文化。二是加大投入,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措资金等方式,完善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各界以多种投资方式参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同时,发挥历史文化遗产旅游价值,以旅游促保护,以保护吸引旅游,确保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持续稳定投入。三是规划引领,规范审批程序。科学评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现状,注重衔接上位规划与其他相关专业规划相协调,实实在在做到规划引领,合理建设,科学保护。四是因地制宜,健全规章制度。各地要结合保护现状,因地制宜,健全相关地方行政规章和技术规定,做到一城一策,一街一规,切忌千篇一律,千城一面,建立切实可行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制度,真正让昔日古城再现历史风采。

编辑: 孙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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