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发于秋季!多人已中招!多地疾控紧急提醒

2023-09-27 10:34:58  来源:人民网科普  


[摘要]“红眼病”起病较急,潜伏期短。多表现为结膜充血,眼睛红肿、流泪怕光,分泌物增多等,睡醒后眼睛有大量脓性或黏性分泌物,多时甚至上下眼皮粘在一起。晨间醒来,可出现睁眼困难,且有异物、奇痒或灼热感,少数还会出现头痛、发热、耳前淋巴结肿大、滤泡形成,甚至膜状物附着等伴随症状。...

开学这段时间,“红眼病”高发

多地发出提醒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俗称“红眼病”

是由肠道病毒引起的急性眼病

一个学生感染

全班都有可能中招

疾控部门提醒大家:

学校、幼托机构和工厂企业等

人群聚集的地方易发生聚集性传染

注意做好预防

  提醒!红眼病高发!

  常见症状

  “红眼病”起病较急,潜伏期短。多表现为结膜充血,眼睛红肿、流泪怕光,分泌物增多等,睡醒后眼睛有大量脓性或黏性分泌物,多时甚至上下眼皮粘在一起。晨间醒来,可出现睁眼困难,且有异物、奇痒或灼热感,少数还会出现头痛、发热、耳前淋巴结肿大、滤泡形成,甚至膜状物附着等伴随症状。

  如果出现以上症状和体征,请立即前往医院就诊。

  传染性极强

  红眼病(医学名称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属于丙类传染病。是一种传染性极强、传播速度快的急性病毒性眼病,主要由肠道病毒70型(EV-70)或柯萨奇病毒A24型病毒变异株(CV-A24v)引起,腺病毒也可引起。

  人群普遍易感

  多发于秋季,人群普遍易感,各年龄组均可感染发病。

  可以由不同型别病毒单独感染发病,也可发生两种病毒混合感染。

  病后免疫持久性差,康复后仍可以被不同病原体感染而再次发病,亦可能在间隔数年后被同一种病毒再次感染而发病。

  学校、幼托机构和工厂企业等人群聚集的地方易发生聚集性传染。

  感染招数多

  急性患者是主要传染源,以下几种途径也可能会导致感染:

  直接接触病人眼睛或上呼吸道的分泌物。

  与患者握手等身体上的接触。

  接触患者的生活用具(如毛巾、穿过的衣服、脸盆等),患者摸过的东西(如门把手、公共汽车扶手等)。

  接触被污染的水(如池塘水、游泳池水等)。

  接触患者用过的眼药水等物品。

  起病急,症状明显

  红眼病起病急,刺激症状重。主要症状包括眼内有异物刺激感、眼红、眼部刺痛、畏光、眼部分泌物增多。

  发病开始时多为单眼,很快传染到另一眼,发病两周内传染性最强。

  红眼病为自限性疾病,自然病程一般为7~10天,预后良好,偶有出现神经系统并发症。

  关于治疗

  患眼局部用药可用抗病毒眼液,如0.5%病毒灵眼液,5%吗啉双胍眼液,鱼腥草滴眼液,开始时每小时一次,3天后逐渐减少次数,晚间涂更昔洛韦眼膏或抗生素眼膏。

  中药金银花、野菊花、板蓝根、桑叶、薄荷等热熏敷或提取液滴眼对缓解症状有一定疗效。

  具体建议参考临床医生医嘱和药物使用说明。

  校园防病“5招”

  1. 加强学生健康管理

  学校、幼托机构应开展晨(午)检制度,晨检中发现有异样状况或疑似病例者应暂停入园或入校。

  培养学生养成勤洗手、不共用生活用品、不揉眼等良好的爱眼卫生习惯。

  2. 加强职工健康管理

  对职工要开展健康监测,如员工出现相关症状,需尽快调离工作岗位,居家治疗休息。

  3. 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定期对学习生活环境内的公共物品进行清洁和消毒,对于不适宜用消毒剂消毒的物品可在阳光下暴晒。

  4.规范处置病例

  在校期间如出现相关症状时,应立即报告校医,并暂停集体活动和他人接触,如症状较重时应及时就医,并遵医嘱用药及休息。

  经确诊为“红眼病”的患者,隔离管理期为发病7天后,以症状消失为解除隔离的判定条件。

  5. 理性应对聚集性疫情

  报告病例:学校或托幼机构如果发生聚集性疫情,应及时上报辖区疾控中心,按要求开展疫情处置。

  做好清洁:保持教室和宿舍良好通风,加强清扫和消毒工作,每日用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特别是要做好校内公共场所、公用物品、校车等物品的消毒工作。

  家庭防病“3招”

  1. 勤通风

  居室应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2. 勤清洁

  定期对孩子的餐具、衣物、玩具等物品进行清洁消毒,做好家里卫生清洁工作。

  3. 注意隔离

  若家中有人感染红眼病,应做好隔离措施,防止家庭内传播。

  个人防病“4招”

  1. 勤洗手

  养成勤洗手、勤剪指甲的好习惯,饭前便后、外出回家后要用流动清水及洗手液或肥皂洗手;避免用手揉擦眼睛。

  2. 不共用

  不与家人共用毛巾、脸盆、枕头、眼药水、眼镜等物品,个人物品单独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 常清洗

  经常清洗、更换枕套、床单和毛巾等生活用品。

  4. 不接触

  如眼睛出现不适症状,不要前往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公共场所,避免与家人直接接触。

编辑: 穆小蕊

相关热词: 秋季 “红眼病” 预防 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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