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第二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检验了454家企业生产、销售的603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34批次,包括儿童及婴幼儿服装、西服与大衣、塑料购物袋等。
据悉,本次抽查产品为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国旗、西服与大衣、塑料购物袋、工业硫磺、溶解乙炔、工业氢氧化钠等27种产品。
其中,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汉中、安康、商洛、杨凌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21家企业销售的30批次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绳带、耐久性标签缝制位置;在西安、咸阳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5家企业销售的10批次国旗产品。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耐洗色牢度;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汉中、安康、商洛、杨凌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14家企业生产销售的20批次西服与大衣产品。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杨凌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16家企业销售的35批次塑料购物袋产品。抽查发现1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最小厚度;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杨凌、韩城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40家企业生产销售的40批次液化石油气产品。抽查发现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铜片腐蚀、组分、总硫含量。
据悉,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地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对不合格产品,将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将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记者 南江远)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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