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598号公告,宝鸡市陈仓区“宝鸡柴胡”被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这是陈仓区首个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标志着知识产权赋能特色产业,助推乡村振兴取得新突破。
宝鸡柴胡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收载的伞形科植物柴胡为物种来源,产地在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拓石镇、凤阁岭镇、坪头镇、香泉镇、赤沙镇、新街镇、县功镇、贾村镇的道地药材,其个头大,粗短多叉形,柴胡皂苷a、d含量高出标准最低限值近3倍,其品质优良、纯正地道,被命名为陕西省“十大秦药”之一。据悉,陈仓区柴胡种植面积13.5万亩,种源基地0.4万亩,年产量2000吨,年产值5亿元,宝鸡柴胡已成为国内乃至国际中药材市场上的一枝新秀。此次“宝鸡柴胡”获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对于提升宝鸡柴胡产品知名度、药材附加值、市场竞争力,乃至特色产业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近年来,陈仓区依托自然资源优势,坚持富民导向,围绕“政府主导、基地示范、农户参与”的工作思路,把柴胡产业发展作为重要抓手,以“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大力发展柴胡种植。同时,推进“户社企”合作,延长产业链,探索柴胡从切片、研磨等初加工向提取、制药、柴胡茶等深加工转变,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陈仓区委宣传部)
编辑: 吴佳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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