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西安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信息,并于2024年10月13日12时执行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一般工地停止涉土作业,严格禁止城市及周边地区农作物秸秆、树叶、果树枝、垃圾露天焚烧。
根据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预测预报信息:13日夜间至15日白天,关中地区受高湿、静稳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市可能出现持续36小时及以上的中度污染风险。省大气专项办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建议我市适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
我市相关市级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和各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落实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以及强制性减排措施。
其中强制性减排措施包括督导电力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企业实施错峰运输等措施,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消防、应急抢险抢修等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督导除特殊需要外的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除特殊车辆外,做好二类管控内禁止国Ⅳ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含燃气)、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上路行驶工作;做好过境车辆绕行工作;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
全市范围内除保障类及抢修抢险外的施工工地(含企业内堆场)停止涉土作业,物料堆放等场所完全覆盖;督导已纳入保障类名单的工程、应急抢险施工工地在作业时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要求;
加强面源管控力度,严格禁止城市及周边地区农作物秸秆、树叶、果树枝、垃圾露天焚烧等行为;依法做好停止露天烧烤的措施。
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督查和执法检查,确保涉气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和减排比例的规定执行应急减排措施;保障类企业根据民生需求实行“以热定产(电)”或“以量定产”;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对一氧化碳高值的重点街镇实施驻村监管等应急管控措施。
(记者 高乐)
编辑: 陈戍
以上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网只是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稿酬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电话: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