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环境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典型违法案例

2024-06-07 09:54:56  来源: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摘要]6月5日是第53个世界环境日。今年的六五环境日主题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2024年6月5日是第53个世界环境日。今年的六五环境日主题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近年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核心任务,以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为主线,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6月5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6起典型案例,包括擅自倾倒煤矸石、非法偷排废水等违法行为。

  一、李某擅自倾倒煤矸石污染环境案

  2023年10月8日,榆阳直属大队接到上级转办“榆阳区皓亦洗煤厂厂区南侧倾倒、填埋洗选煤废渣”的环境违法行为问题。当日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经调查:李某(个人)将承包租赁某洗煤厂期间产生的煤矸石倾倒于厂区外东南侧沙坑内。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0月8日,对李某倾倒煤矸石的环境违法行为移送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处理,10月18日,公安榆阳分局对李某下达了《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对李某行政拘留15日。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2月22日对李某处罚款贰拾万元,并责令李某将倾倒的煤矸石清理完毕。

  二、神木市智联陆畅物流有限公司擅自委托个人非法处置固体废物案

  2024年3月25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执法人员对神木市智联陆畅物流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擅自倾倒约60吨煤矸石,执法人员现场责令立即清理。2024年5月7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执法人员在对柠条塔工业园区进行夜查时,发现车牌号为蒙KK3797的车辆将神木市智联陆畅物流有限公司的煤矸石拉运并倾倒在神木市智联陆畅物流有限公司大门对面土坑内(该地不属于贮存、处置固体废物场所)。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0万元。2024年5月8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建议神木市公安局对蒙KK3797的车主及司机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当日,神木市公安局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受理案件。

  三、定边县王某偷排废水移送公安案

  2024年4月25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定边分局接到定边县公安局环食药大队线索,位于定边县盐场堡镇李文清养殖场内空地有不明水体排放,在检查过程中,王某驾驶大型货运车辆陕J78747正在向养殖场院内排放不明水体,据王某所述,该车辆从2024年3月底开始,从内蒙古鄂托克前旗拉运不明水体至此地排放,每次拉运量为40吨。

  定边县环境监测站委托陕西国秦恒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倾倒的不明水体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重金属超标。2024年5月8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定边分局将该案件移送至定边县公安局调查处理。

  四、郑某涉嫌偷排工业废水环境违法案件

  2024年5月1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接到举报称,位于靖边县张家畔街道办海则畔村附近一院子内经常有人偷排工业废水,随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摸排,确定具体点位,同时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告相关情况。5月1日22时,环境执法人员发现一辆拉水罐车驶入海则畔村一院子内并关闭院门,各部门迅速行动,进入院内后发现,一辆车牌号为云E27957的罐车正在通过软管将罐内呈淡黄色并有刺激气味的工业废水排放至院子下水管道中。执法人员立即关闭罐车出水口阀门,由市环境监测总站及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共同在罐车排水口和院子大门口下水观测井进行了取样。通过排查,该下水通向大门外长庆路雨污下水管网,该管网属于生活污水及雨水排放管网,最终进入靖边县生活污水处理厂。

  当晚由靖边县公安局环境食品与药品侦查大队民警抓获一名涉嫌偷排工业废水嫌疑人郑某。据郑某交代,所排放的工业废水来自内蒙古乌审旗,共有5人参与偷排工业废水,郑某属于该团伙中的联络员。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于2024年5月2日依法对云E27957的罐车进行了查封,对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五、陕西能源冯家塔矿业运营有限 责任公司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重大行政处罚及移送拘留案

  2023年6月21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执法人员使用无人机巡查时,发现陕西能源冯家塔矿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东北侧有疑似污水排放情况,随即执法人员对该煤矿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该煤矿部分矿井水未按照环评要求处理,通过矿井水处理车间平流池溢流口管道流入清水川河道水泥池内,水泥池内废水通过管道(暗管)排入清水川河道。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于2023年7月7日依法决定对该单位处玖拾伍万元罚款,并对该案件进行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拘留两名相关责任人。

  六、榆林市源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渗坑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2023年9月初,群众投诉反映,有人在横山新区凤凰新城小区附近的沙坑内倾倒有黄色、刺鼻性气味的工业废水。9月7日,经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横山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在横山新区凤凰新城小区西侧500米处、北侧200米、东侧一公里存在3个渗坑点;同时,还发现在凤凰新城小区南门公路上停放两辆装有黄色刺鼻性气味工业废水的车辆。横山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询问车辆司机,司机拒绝配合并试图逃跑,横山分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申请协助调查。横山区白界派出所将2名司机留置接受调查。后经车辆司机袁某、张某现场指证,上述三处倾倒点都是他两人所为。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是榆林市源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韩某拉运压裂返排液的中水到砖厂处置,韩某安排袁某、张某将中水及部分未经处理压裂返排液偷排至横山新区凤凰新城小区附近沙坑内,利用渗坑排放。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横山分局责令榆林市源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理被污染土壤,恢复植被,规范处置压裂返排液及中水,并依法处罚款肆拾伍万元,并对该案件进行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拘留了张某、袁某、韩某三人。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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