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组织开展2024年陕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集群)项目申报工作。
此次重点支持方向为,贯彻落实《陕西省高水平推进产业创新集群建设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以及光子、人工智能、超导、北斗、增材制造、第三代半导体等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重点在光子、人工智能、超导、北斗、增材制造、第三代半导体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支持一批重点园区推进的产业创新集群项目,具体包括创新能力建设、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及产业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建设项目。2024年专项资金主要采取补助的投资方式。
根据申报条件,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高新技术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符合相关政策,符合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及相关专项规划、行动计划,能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产业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申报单位应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信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申报项目已列入我省光子、人工智能、超导、北斗、增材制造、第三代半导体等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以及各重点园区编制实施的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创新平台能力建设、园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产业化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应为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或2024年上半年能够开工的新建项目。已办理备案(核准)、土地、环保、能评、规划等建设手续,取得相应主管部门支持性意见,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已落实,投资结构合理。即将竣工的项目不得申报,已取得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记者 张维)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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