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相关安排出炉

2024-02-29 07:44:40  来源:西安新闻网  


[摘要]2024年陕西“老学考”“新学考”接续实施,“新学考”首次全科开考,外语听力考试、小语种考试首次落地...

  2月28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获悉,陕西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简称“合格考”)相关安排出炉,对考试报名、科目设置、考试时间等做了明确,此次“合格考”将于5月13至15日进行。

  记者了解到,2024年陕西“老学考”“新学考”接续实施,“新学考”首次全科开考,外语听力考试、小语种考试首次落地。

  ◆报考对象

  具有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籍的2022级(即高二年级)、2023级(即高一年级)学生;具有陕西省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包括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学籍的2022级、2023级学生;具有陕西省户籍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具有陕西省户籍的社会人员(初中学校毕业或年龄大于15周岁,且无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和毕业证书的人员)。

  ◆科目设置及考试时间

  本次开考的省级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分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和信息技术等10科,市级统考科目为通用技术1科。

  ◆省级统考科目

  笔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9科采用笔试方式。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机考科目:信息技术科目采用机考模式,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据悉,市级统考科目通用技术科目考试时间安排、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等,由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简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确定并通知考生。

  ◆选科要求

  普通高中在校生。考生只能报考已完成必修课程学习的科目。高一年级的考生,每人报考的科目数不得超过4科,且在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中最多选择1科,在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科目中最多选择3科;高二年级的考生,可自主选择未报考或未合格的科目。

  其他类型考生。可自主选择此次开考的部分或全部科目。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明确,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科目,考生不得再次报考。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8∶00至18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普通高中学校在校生在其学籍所在学校报名;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在其学校所在地县(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以下简称“县级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报名;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县级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报名。

  ◆如何报名

  报名流程:报名准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残疾考生便利申请——准考生打印

  首次报名考生:

  报名前,所有考生须接受县级教育考试机构的资格审查。普通高中学校在校生身份证信息与学籍系统中相应信息不一致者,不得以普通高中在校生身份报考。陕西要求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核查考生身份,确保“人、证、照”合一,严防借机代考。

  再次报名考生:考籍发生变更的考生,应及时在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合格考管理平台”)办理考籍档案转移手续。考生完成考籍档案转移后,方可在考籍转入地报名考试;未完成考籍档案转移的考生,须在原考籍地报名考试。

  首次报名的考生凭报名条上的考籍号和登录密码,再次报名的考生凭本人考籍号(或身份证号码)和自己设定的密码,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高中学考合格考管理平台,按选科要求,选择本次考试的科目。陕西明确,合格考考试不得向考生收取考试费用。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县级教育考试机构要为其打印《考生报考信息校对单》,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现场确认应于3月27日前完成。

  残疾考生须在报名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报名所在县级教育考试机构提出提供合理便利的正式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省级统考科目开考前一周,考生登录高中学考管理平台,自行下载打印《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准考证》(省级统考科目)。

  市级统考科目《准考证》的发放时间及办法,由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确定并通知考生。

  ◆2024年陕西“老学考”“新学考”接续实施

  “新学考”首次全科开考

  2024年陕西“老学考”“新学考”接续实施,“新学考”首次全科开考,外语听力考试、小语种考试首次落地,考试时间长、考生数量多、考务任务重、组考压力大。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学校要成立专门机构,组织精兵强将,全面加强对本地区合格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好“新”、“老”学考组织工作;要强化管理,科学筹划,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时顺利报考。

  各地要充分认清“新学考”考生类型复杂、报名人数增长、考试科目增多、考场需求增加的形势,综合考虑省、市级统考科目组考任务和需求,全面排查本地考点建设、外语听力播放设备配备情况,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及早筹划准备,全面提升“新学考”考试组织保障能力。(记者 任娜)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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