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不利 污染累积 月底前空气将“陷入”污染 西安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提醒市民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2024-01-27 01:09:08  来源:西安新闻网  


[摘要]西安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于1月28日12:00起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1月26日,根据预测,受不利气象影响,西安市污染持续累积,存在短时重度污染风险,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按照相关规定,西安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于1月28日12:00起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健康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根据陕西省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市环境监测站与市气象台会商结果:1月28日至29日,西安市地面处于均压场,大气扩散条件较差,污染持续累积,预测28日为轻度至中度污染,29日为中度污染,30日至31日受雨前增湿和静稳天气影响,污染进一步加重,预计西安市以中度污染为主,

  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患者应当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确需外出的,应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运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教育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及同等学力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停止户外活动;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卫生健康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建议性减排措施:排污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节约用电,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燃油私家车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有条件的尽量选择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企事业单位可实行错峰上下班。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对产生异味、刺激性气体及油烟等产品的使用。排污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

  强制性减排措施: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

  公安部门做好除特殊车辆外,西安市建成区内禁止国Ⅴ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含燃气)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上路行驶;做好过境车辆绕行工作;加强城市重点区域交通疏导。

  西安市范围内已纳入保障类名单的工程、应急抢险施工等根据需要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住建、城管、交通、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除保障类工程和应急抢险外,停止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地室外作业;物料堆放等场所完全覆盖;裸露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至少3次/日)。

  西安市停止使用国Ⅲ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消防及应急抢险等设备除外。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道路机械化清扫施工,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

  交通、城投、轨道集团等单位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保障市民出行。

  严格禁止城市及周边地区秸秆、树叶、树枝、垃圾露天焚烧等行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等。严格执行绿色节能调度,降低煤电外输量;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在满足区域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煤耗低的机组优先发电。

  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督查和执法检查,确保纳入《西安市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中的Ⅱ级减排措施和比例要求执行,按照“一厂一策”要求执行应急减排措施;保障类企业根据民生需求“以热定产(电)”或“以量定产”;对一氧化碳高值的重点乡镇实施驻村监管等应急管控措施。(记者 高乐)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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