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海关2023年进出口商品检验十大典型案例

2024-01-19 02:22:32  来源:西安新闻网  


[摘要]2023年,西安海关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对检出的不合格商品依法采取技术处理、退运、销毁等措施,切实维护国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2023年,西安海关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对检出的不合格商品依法采取技术处理、退运、销毁等措施,切实维护国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案例一 检出进口棉花短重

  西安海关所属隶属海关对某企业进口的97批棉花实施重量鉴定中,发现短重477.38吨,企业依据海关出具的《重量证书》成功对外索赔770.66万元,有效维护了我国企业合法权益,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

  案例二 检出进口燃气热水器入境验证不合格

  西安海关所属隶属海关对一批进口家用快速燃气热水器检验中,发现该批货物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内商品,但未取得相关认证,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该关依法对该批货物实施退运处置。

  案例三 检出进口旧机电产品以旧充新

  西安海关所属隶属海关对一批进口压缩机试验台检验中,发现该批货物无中文说明书,无中文标识标签,外表发黑生锈,有明显的使用痕迹,经综合判定为进口旧机电产品以旧充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已移交相关部门后续处置。

  案例四 检出进口设备夹带禁止进口旧机电产品

  西安海关所属隶属海关对一批进口的旧焊线机实施检验中,发现该批设备共携带35台旧LCD显示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6号公告,旧LCD显示屏属于《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内商品,该关依法对设备携带的35台旧LCD显示屏实施退运处置。

  案例五 查发禁止进口医疗器械

  西安海关所属隶属海关对某企业进口的1300把基础外科手术器械实施检验中,发现该批产品有效期为2020年12月1日,已超过使用有效期,不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要求,该关依法对该批旧医疗器械实施退运处置。

  案例六 查发进口医疗器械未备案

  西安海关所属隶属海关对某企业进口的5套口腔科手术器械套件实施检验中,发现货物型号未在进口医疗器械企业备案的型号清单中,属于未备案的医疗器械,不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要求,该关依法对该批旧医疗器械实施退运处置。

  案例七 查发进口设备夹带禁止进口旧压力容器

  西安海关所属隶属海关在对某企业进口的一批旧机电设备实施检验中,发现该批货物携带1台禁止进口的盛装压缩气体的旧钢铁容器,盛装压缩气体的旧钢铁容器属于《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该关依法依规责令企业对旧钢铁容器进行拆除并限期退运或销毁。

  案例八 查发出口假冒服装

  西安海关所属隶属海关对一批出口的男式上衣查验中,发现该批货物涉嫌假冒相关企业商品,侵犯相关公司商标权,该关依法没收上述假冒商品,并处以罚款。

  案例九 检出进口危险化学品标签标记不合格

  西安海关所属隶属海关对一批进口3,4,5-三氟溴苯检验时,发现该批危险化学品包装未加贴标签要素完整的中文危险公示标签,不符合GB15258《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相关规定;包装闭口钢塑复合桶底部没有危险货物包装的UN标记,不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相关规定,该关综合判定该批危险化学品标签标记不合格,要求其对不合格项整改后进行复验。

  案例十 检出出口危险化学品包装被污染、内容物撒漏

  西安海关所属隶属海关对一批出口三氯化铁进行包装使用鉴定时,发现包装件被污染,内容物撒漏在外包装与内包装之间,不符合《水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安全规范》(GB19270-2009)相关规定,该关综合判定该批货物包装使用鉴定不合格,要求企业返工整理,整改合格后准予出口。(记者 冯晓瑞 受访单位供图)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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