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记者从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即日起至年底,西安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网络市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营造公平有序、安全放心的网络市场环境。
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督促网络交易平台依法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入驻审核和商品信息监控,检查网络交易平台“亮照、亮证、亮规则”实施情况;重点检查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是否核验、登记平台内经营者真实营业执照信息,是否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是否依法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
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违法广告发布行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依照《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压实网络直播经营活动中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法律责任;规范广告审查发布,检查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发布前审查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广告发布行为;重点严查发布虚假广告、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广告和违规广告代言等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网络直播不正当竞争行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查处直播带货中利用水军“刷弹幕”“刷好评”“刷点赞”“刷关注度”“刷交易量”等方式,营造虚假人气或者虚构成交量等行为;通过虚构剧情、演绎话题等方式,对商品功能功效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利用关键词联想、设置虚假操作选项等方式,设置指向自身产品或者服务的链接,欺骗或者误导用户点击的行为;非法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商业数据,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依法打击以返现、红包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定向投票等行为。
同时,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还将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网络直播经营活动中的利用格式条款,设置定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依法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四项权益”。
不断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还将进一步做好群众投诉举报处理及消费维权工作,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记者 南江远)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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